澎湖禁用空氣軟管打魚 村民陳情
澎湖縣吉貝村、鳥嶼村漁民60多人集結縣府陳情,盼中央修正漁業法規定保障漁民生計。(陳可文攝)
澎湖縣吉貝村、鳥嶼村漁民60多人30日前往縣府陳情,盼中央修正漁業法規定,放寬空氣軟管長度並允許潛水打魚,縣長陳光復表示努力兼顧海洋資源保育與漁民生計的平衡,儘速將漁民心聲轉達中央。
澎湖縣政府依據漁業法第54條規定,公告縣內20噸以下漁船攜帶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管長度管制措施,其中不得從事採捕水產動植物行爲規定,白沙鄉吉貝村及鳥嶼村漁民擔心影響討海生計,今天上午60多人集結縣府陳情。
白沙鄉長莊美李、代表會主席宋萬富、副主席吳良添及縣議員魏長源、宋國進等特地聲援漁民們陪同前來陳情。
陳情漁民無奈指出,潛水漁業是澎湖傳統漁法,漁民只爲了討口飯吃,並未破壞海洋生態,卻遭受嚴厲處罰,當下法令不符時宜;尤其海巡隊執法太嚴苛,海上飛馳追捕載有空氣軟管的漁船,漁民人心惶惶。
陳光復表示,目前漁業法並無潛水漁業等相關規定,縣府會即刻向中央反映地方漁業生態與漁民生計需求。
同時強調爲了落實海洋生態保護,海巡隊及地檢署等單位針對違法捕撈行爲嚴格執法取締,呼籲漁民們要尊重海洋保護的立法精神,體諒執法單位依法行政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