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貪 檢方漏夜聲押3人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張茂雄攝)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完畢後,認被告劉陳昭玲3 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賴姓被告新臺幣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張茂雄攝)

澎湖地檢署14日凌晨1點20分表示,該署偵辦被告劉陳昭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於13日上午由主任檢察官、全體檢察官、法務部廉政署駐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持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澎湖縣議會議長辦公室等19處,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共15人到案。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完畢後,認被告劉陳昭玲女士、被告陳淑美女士、被告孫姓女士 3 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所犯爲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爲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賴姓被告新臺幣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