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法務站長 監督政府不是被指揮
NCC下週一將邀請網路業者就《數位通訊傳播法》進行討論,PTT法務站長昨在批踢踢上說明是受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邀約,參加一個產業座談會,討論是網路假訊息議題,裡面有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討論,去就是表達PTT的精神與立場,「不希望被我們監督的政府任意的指揮」。(摘自YouTube中天新聞臺)
NCC下週一將邀請網路業者就《數位通訊傳播法》進行討論,PTT法務站長昨在批踢踢上說明是受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邀約,參加一個產業座談會,討論是網路假訊息議題,裡面有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討論,去就是表達PTT的精神與立場,「不希望被我們監督的政府任意的指揮」。
他指出,陳述站方對言論自由的堅持是此行的目的,不是爲立法管制網路言論背書,會答應去主要是考量到像自己這樣不營利、也幾乎沒有資源的學術網路BBS,跟其他主要平臺性質不同,如果自己不說,很難有其他性質相類似單位會幫忙說,也比較難說清楚。
他表示,雖然說的效果可能有限,但比不說好,如果能有點影響,也比立法後還要去衝撞好,且如果淪爲甚麼橡皮圖章想必系統部那邊也不會願意。另監督政治活動是言論自由的重要功能,其中當然包含對於對政府的監督。所以法制面上,平臺角度就是不希望被監督的政府任意指揮。
此外,擔任網路媒體採訪編輯Claire認爲,目前對數位通傳法還是有疑慮,因爲所謂危害公共利益與不實言論的標準要怎麼界定,當中會不會存在惡意舉報,或淪爲商業競爭惡鬥工具,加上舉報人本身是否需負擔相對責任,還有與言論自由之間產生的牴觸,都是需要考量的東西。
文大新聞系教授莊伯仲則表示,馬來西亞、德國、法國等國家都有類似法律,一旦網路出現假新聞或是色情訊息,政府可要求平臺業者下架。但他提醒網路具有國際性,《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真能發揮管理功能,要好好思考,例如我國網路分級制度,在歐美及日本就不見得OK。
「現在政府是管得到就拚命管,管不到的就視而不見!」莊伯仲表示,網路一直變動,尤其數位匯流是趨勢,管理上不能網路和電視分開處理,這樣才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