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臺亂轉學1/冒用家長名義逼小孩轉學 父怒控校長僞造文書
位於南投的普臺中學辦學優良,頗受家長好評,很多該校畢業生都進入國內外知名大學。(圖/翻攝普臺中學官網)
位於南投縣埔里的普臺中學(普臺)與高雄佛光、雲林福智是臺灣三大知名佛教中學之一,因爲辦學優良,吸引不少家長將孩子送進學校。不過,普臺最近卻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形下,逕自以家長名義爲1名學校認爲無法管教的學生辦理轉學,並將轉學證明書寄給家長,影響小孩受教權,家長已向南投地檢署提告普臺校長涉嫌僞造文書,目前由檢警偵辦中。
本刊調查,住在臺北市的姜姓家長(姜男),4年前將兒子小姜(14歲)送進普臺從小學4年級讀起,後來順利直升普臺國中部,但小孩進入國中後就不太快樂,姜男也要小孩去適應環境。但小姜在國一下學期卻出現狀況,共被學校記了1次大過,5次小過及15次警告,校方認爲事態嚴重,今年4月約談家長進行溝通。
姜男說,當時校方除告知小孩在校狀況外,指出小孩因違反校規累計2大過,要求家長保證約束小孩遵守學校規範,如果再違反校規及不服師長管教,若懲處累積滿3大過,必須自願辦理轉學,校方還拿出切結書要求家長簽署。
但是在6月中,校方又致電姜男,指小孩在學校體育課踢同學一腳,嚴重影響校園安全,要求家長將小孩帶回15日。結果發現小孩在家這段期間,有些觀念及習慣不太對,所以答應校方願意辦理轉學,但因爲找不到學校,校方又一直在催促轉學,姜男才又決定不幫小孩轉學。
不料,姜男後來送小孩回學校參加學期考試時,校方竟連續3天不讓小孩進教室,把小孩「獨立安排」在學務處考試,也不讓小孩跟同學講話,考完試後就把小孩的東西放在校門口,要小孩馬上離校。「我去學校接小孩時,校長曾約我談話,表明曾有家長不願辦轉學,但最後還是辦了,如果我不願辦理轉學,校長就直接處理,不須家長同意。」態度相當強硬。
姜姓家長不滿學校冒用家長名義申請轉學單而向南投地檢署提告。(圖/張文玠攝)
本刊調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纔在今年2月向各級學校發佈,爲顧及學生的受教權利,不得任意對學生實施輔導轉學的處分。即使經過學校學生事務相關會議決議,建議學生輔導轉學,還是要和學生及學生家長充分溝通說明,輔導學生轉學,不得強制或任其自辦轉學手續。
結果普臺果真在8月就直接寄送小孩的轉學證明書到姜男家中,姜男質疑,學校申請異動表的注意事項,明明指出申請異動必須監護人親自到校辦理並簽章,而他根本沒有填寫異動申請表,學校竟還能轉學證明書,所以已經向南投地檢署控告普臺中學校長涉嫌僞造文書。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官員指出,因爲普臺中學寄發姜姓學生的轉學證明書非經家長親自到學校辦理,所以不具效力,小孩的學籍目前還在普臺中學。至於是否涉及僞造文書罪嫌則由司法機構認定。官員強調,如果普臺涉及強制轉學,教育處可要求學校糾正,若還是沒改善,可依私校法減少招生名額。
普臺中學校長室劉姓秘書表示,校方並不清楚姜姓學生家長向南投地檢署提告一事,且姜姓學生的學籍仍在普臺中學,因爲一直沒有來學校註冊,學校已經通報中輟了。劉秘書說,學校一直聯絡姜姓家長,但家長沒有迴應,校方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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