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議員控司機「菜頭湯下毒」 士院判決無罪

前臺北市議員蔡姓男子的司機吳姓男子,被控於餐點下毒使蔡男急性中毒;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吳男無罪,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前臺北市議員蔡姓男子的司機吳姓男子,被控於餐點下毒使蔡男急性中毒,送醫後無礙,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傷害罪。士林地方法院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今天判決吳男無罪,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民國111年11月24日,吳男涉嫌將毒素加入菜頭湯,並把菜頭湯、滷肉飯及青菜,透過蔡男的秘書轉交給蔡男作爲午餐。

起訴指出,蔡男吃下菜頭湯後發覺口感有異,之後送醫急診,經抽血檢驗確認已造成「變性血紅素血癥」傷害,並施打解毒劑救治。

蔡男認爲,過去是吳男買午餐後交給他,這次與以往不同,且中毒後收到吳男辭職訊息,察覺有異,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近1年的時間,今天作出一審判決。

士林地院表示,由於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吳男無罪,詳細判決理由尚未公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