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才!鬆綁僑外生適用「個人許可制」 勞動部擬年底提修法
賴政府近來鎖定留用僑外生,除近期開放僑外生以中階人力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旅宿餐廳外場等工作,預計8月底上路,接下來將再開放僑外生從事醫院護佐、物流司機等。聯合報系資料照
面對勞動力短缺,全球積極搶才,賴政府近來鎖定留用僑外生,除近期開放僑外生以中階人力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旅宿餐廳外場等工作,預計八月底上路,接下來將再開放僑外生從事醫院護佐、物流司機等。勞動部長何佩珊今透露,將進一步把僑外生納入適用「個人工作許可制」,盼今年底前提出修法草案。通過後,未來僑外生不再受限評點制,也沒有從事的行業別限制。
依就服法第51條,有4類對象的外國人可使用個人工作許可,在臺工作,包括獲准居留的難民;獲准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續受聘僱從事工作,連續居留滿五年,品行端正,且有住所者;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以及經取得永久居留者。
何佩珊今與媒體茶敘時指出,勞動部將進一步將僑外生納入適用「個人工作許可制」,現階段打算由勞動部在就業服務法修正,除此,勞動部也在盤點就服法相關需要修正條文,盼能在年底前提出修法版本,明年送入立院審議。
勞動部官員補充說明,若僑生納入適用個人工作許可,屆時不用再申請評點制,也沒有就業行業別的限制,在臺灣可自由選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