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難買!北市不吃不喝16年才能買房 房貸負擔率高達6成3
內政部31日發佈2020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根據統計,全國房貸負擔率爲36.81%,較第3季指數微幅上升0.05%,較2019年同季上升1.66%,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其中,臺北市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增加1.98%,負擔加重。另外,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20,較上季微幅上升0.01,較去年同季上升0.62。
另外,在房價所得比部分,全國是9.20,但臺北市高達15.78,其次則爲新北市的12.09。內政部指出,去年8月公佈2020年第1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當時臺北市房價所得比爲13.94倍,如今臺北市不只繼續維持全國第一,還比去年增加1.84,也就是說,去年如果沒買房、今年纔買,又要再多花近2年薪水纔買得起。
內政部指出,房貸負擔率的計算方式爲「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除以「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其中,「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爲7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月攤還額。
根據內政部定義,房貸負擔率低於30%,爲「可合理負擔」;介於30%到40%之間,爲負擔能力略低;界於40%到50%之間,爲負擔能力偏低;若高於50%,則是負擔能力過低。
內政部表示,2020年第4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1.56%,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59%小幅提升1.361%,但也因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1.70%,減緩負擔加重程度,故本季房貸負擔率微幅上升0.05%。
內政部指出,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及房價負擔能力部分,臺北市房貸負擔率爲63.12%,較上季上升1.98%,爲6都中上升最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過低」等級,購屋負擔有加重趨勢。
新北市與臺中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爲48.36%、40.08%,較上季下降0.27%及上升0.17%,房價負擔能力均爲「偏低」等級。
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爲30.59%、30.94%、31.12%,較上季下降1.13%、上升0.79%及上升0.55%,房價負擔能力均爲「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偏低」等級計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8縣。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則有云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