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喝近15年才能買房 Q1房價所得比北市奪冠

北市房價居高不下。(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30日公佈2014年第1季「全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臺房價所得比爲7.51倍,較2013年第4季的8.37倍略降,其中臺北市房價所得比仍高居各縣市之冠,達14.6倍,代表北市房價是家庭年所得的14.6倍,購屋負擔相當重。

營建署資料也顯示,第1季的全國貸款負擔率是31.81%,代表家庭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有31.81%用來支付房屋貸款,與上季相較,降低了3.55個百分點,房貸負擔略爲減輕。

營建署表示,在第1季統計的20個縣市中,臺北市與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分別爲61.87%及52.53%,仍超過50%,屬民衆對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程度高雄市臺中市新竹縣,則因貸款負擔率分別是31.81%、31.65%及30.84%,介於30%至40%間,落在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程度,其餘14個縣市因貸款負擔率均低於30%,皆屬「可合理負擔」程度。

營建署指出,第1季全國房價所得比是7.51倍,已較上季的8.37倍小幅下滑,顯示國人對房價的負擔能力有所提升。

營建署說明,臺北市首季房價所得比爲14.6倍,較上季降低0.41倍,比2013年同季降低0.92倍;貸款負擔率61.87%,較上季降低1.5個百分點,年減3.77個百分點,房價負擔能力已有小幅提升趨勢

營建署補充,第1季全國中位數房價,較上季降低7.14%,顯示民衆在購屋時,偏好低總價物件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由這次營建署發佈的統計資料可看出,在政府採取查稅與緊縮貸款兩大措施情況下,房價已出現小幅鬆動。

徐佳馨也強調,5都中僅有臺南市房貸負擔率低於3成,超過購屋理財建議,在低價價格不斷攀升下,未來系統性風險也將提高,想讓房價趨於合理,除盡力壓低房價外,想辦法提高民衆所得,纔是根本解決之道。

營建署解釋,爲使房價所得比及貸款負擔率,更趨近實際現況,已自2013年第4季起,依據實價登錄資料,以及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發佈房價負擔能力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