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教師法修法4年不如預期 校園變法院、濫訴不勝枚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稱教師法修法上路以來,不但沒有加快處理速度,反而爲處理名目繁多的各種校園事件疲於奔命。記者許維寧/攝影

教師法2019年大幅修法,並詳細規劃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修法上路以來,不但沒有加快處理速度,反而爲處理名目繁多的各種校園事件,學校花費大量時間,甚至出現不少濫訴案例,讓學校不堪其擾。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近年不斷接獲來自校長、老師的反應,新法未能符合預期效果,學校不停辦理各式各樣案件,甚至衍生出案外案,耗費大量人力和時間,形同法院。

侯俊良舉例,以學生間衝突爲例,雖有嚴重霸凌和一般糾紛之別,過往輕微衝突的樣態只需教師知悉多能透過即時輔導化解;但依照修法後新措施,無論案件輕微與否家長均有權要求學校調查,學校需投入更多資源和時間處理,但學校不是法院,主管機關應思考如何較能確保學生最佳權益。

侯俊良表示,教師法修法區分霸凌、體罰等各式樣態,教育現場卻碰到有家長將小事放大,如學生因作業未寫遭教師罰抄課文,家長不滿,便嘗試各種管道檢舉教師,從不當管教到霸凌、體罰等一一檢舉,或向上投訴至教育局、國教署、立委,對學校而言均須啓動調查,找外部專家等開會,可說疲於奔命。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也指出,新法上路以來教師動輒得咎,教育人員被期待有教無類,但遇到棘手個案時卻無有效支持系統。如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生違規情節重大,學校經相關程序,學生可由監護人帶回管教,但法令也無強制監護人需配合,家長不願意,學校也無能爲力。

立委範雲則表示,目前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確實有多軌並行、繁瑣複雜等問題,如霸凌、體罰和不當管教通報時難以判定,若同時啓動多軌調查和審議又疊牀架屋。建議制度應更加明確,教師纔不會無所適從;教育部也應建立支持系統,提供家長與時俱進的兒權觀念,促進親師合作。

對此,全教總建議,修法應有整體思維;再者,應建構真正的教師支持系統,將機制化簡爲繁、減輕學校負擔,也讓教育人員迴歸教學本務;也應落實親師合作,賦予家長管及責任和義務,立法院和教育部應思考如何落實家長管教責任,重建親師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