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正後未達預期 全教總指學校像法院在辦案:不堪其擾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教師法》修正4年以來,並未加快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林志成攝)

《教師法》2019年6月大幅修正,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新法上路4年以來,關於不適任教師,不但沒有加快處理速度,反而造成學校像法院在辦案,爲處理名目繁多的各種校園事件,要花很多時間及心力,也出現不少濫訴案例,學校不堪其擾。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師法》修正後,教育部針對不同態樣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做了鉅細靡遺的規範,近來他們不斷接獲來自校長、老師的反映,指新法未能符合預期,現在學校現場像法院一樣在辦理各式案件,花費大量時間及心力,大家都很累。

侯俊良舉例,學生間的衝突既有嚴重的霸凌行爲,也有一般學生的糾紛,過往遇到學生間的輕微衝突,老師與學校相關同仁只要知悉,大多能即時透過輔導加以化解。

但依照新措施,學校反而要投入更多的資源與時間處理,甚至出現衝突學生已然和好,雙方家長依舊怒氣未消的情況,維護兒權固然重要,但學校不是法院,如何處置較能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樣值得深思。

侯俊良進一步說, 至於所謂的不適任教師,《教師法》明定之態樣繁多,情節嚴重如涉及性平與嚴重體罰者,自應依法調查懲處,但也不乏情節輕微、卻出現家長反覆投訴、老師動輒得咎的狀況。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指出,新法上路以來,老師動輒得咎,教育人員在教學現場中總是被期待有教無類,但遇到棘手個案卻無有效的處理機制與支持系統,例如學生違規情節重大,學校經相關程序可交由學生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但由於法令並未強制監護人配合,家長不配合學校亦無罰則,如家長不願配合,學校也無能爲力。

立法委員範雲表示,目前的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的確有多軌並行、繁瑣複雜等問題,比如霸凌、體罰和不當管教通報時難以判定,若是同時啓動多軌調查和審議又會疊牀架屋。

對於《教師法》新法上路以來出現的問題,全教總對立法院與教育部提出三點建議:一、修法應有整體思維,不應因個案而修法; 二、當學校的後盾,建構真正的教師支持系統; 三、落實親師合作,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

教育部迴應,師對生之霸凌與體罰行爲處理機制不同,確實容易多軌並行,爲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已多次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研修討論會議,後續將配合校園霸凌防治準則修正,將「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調查機制納入解聘辦法中辦理,避免造成重複調查之問題。

另爲避免耗費行政資源及加速處理流程,教育部說,2020年6月28日公佈施行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明定校事會議對於教師涉有公立教師成績考覈辦法第6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且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者,得決議無須組調查小組,而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

爲健全教師諮商輔導體系,教育部已設立「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提供教師專業及保密的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補助金額也自2024年度起提高10倍,到達6000萬元,以落實教師支持機制。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