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道”代銷私募被禁止?記者實探:多家銀行未接到通知,私募仍正常銷售
近期,相關部門將修訂銀行代銷私募基金政策的傳聞在市場上流傳。傳聞提到,“商業銀行不得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的條款或進一步收緊,特別明確了商業銀行不得代理銷售私募投資基金或通過借道其他持牌金融產品的方式變相代理銷售私募投資基金。
一石激起千層浪,業內迅速掀起一番有關銀行禁止代銷私募的討論。時代週報記者通過實地走訪和電話諮詢等方式瞭解到,儘管不同銀行對代銷私募產品的重視程度不同,但北京市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以及北京銀行等多家銀行網點的答覆均爲對代銷私募基金政策未作調整。
去年7月,我國私募投資基金行業首部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發佈,私募行業進入強監管時代。在私募產品頻繁爆雷的背景下,監管機構對私募的監管日趨嚴格。私募行業“小、亂、散、差”業態有望成爲過去,“扶優限劣”的導向也更加鮮明。
銀行代銷私募政策未作調整
日前,時代週報記者從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線下網點獲悉,這幾家銀行暫未通知不能銷售私募基金產品,只要投資者能夠完成合格投資者認證,銀行貨架上的私募基金仍然可以通過APP或線下正常購買。
按照對個人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方法,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的投資者都可以被認定爲合格投資者。
從各家銀行代銷的私募分類來看,既有以絕對收益爲投資目標的固定收益類私募產品,也有主動管理能力強、業績波動較大的權益類私募產品,還有以資產配置爲目標的FOF型私募產品。
根據監管規定,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農業銀行網點客戶經理向時代週報記者坦言,“一般來說,買私募的客戶以股票型私募爲主。因爲最近一兩年股票市場表現相對平淡,很少有客戶會諮詢私募產品,偶爾有客戶諮詢購買私募產品我們也會向客戶提醒投資風險。”
北京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介紹,“爲了保證客戶資產留存,很少會給客戶推薦較爲激進的權益型私募。固定收益類的私募主要投資債券和同業存單,賬戶波動不會特別大。有一定資金量、風險偏好不是很高,並且不滿足於存款收益的客戶比較容易接受固定收益類的私募。”
時代週報記者走訪瞭解到,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對於完成合格投資者認證的用戶,很多產品可以在APP上直接購買,部分線上不能購買的產品需要到線下錄音錄像。但北京銀行的規則稍有不同,該行網點工作人員介紹,購買所有的產品均需要到線下網點錄音錄像。
和上述幾家銀行相比,工商銀行、廣發銀行的私募產品排期較少,但兩家銀行網點工作人員同樣表示,沒有接到有關停止代銷私募基金的通知。工商銀行網點工作人員表示,之前股票市場比較好的時候,行裡也代銷過私募基金,但目前暫時沒有銷售私募產品,也沒有接到過停止代銷私募基金的通知。
時代週報記者從工商銀行APP中看到,該行仍留有私募產品的入口。根據產品特性,工行將私募分爲“明星精品”“特色工具”“基礎貨架”等三大產品線,但是該入口中未展示具體私募產品。
不過,在工商銀行APP產品信息查詢入口可以看到,風險等級爲PR3(風險適中)、PR4(風險較高)、PR5(風險高)的私銀客戶專屬理財與私募產品比較類似,都有100萬元至5000萬元不等的起購金額,部分產品名稱上還有“專戶理財”的字樣。
針對私銀客戶專屬理財的情況,時代週報記者諮詢工商銀行客服得到的答覆是,私銀客戶專屬理財是工商銀行私人銀行簽約客戶才能購買的產品,比較詳細的產品信息也需要簽約以後才能在APP上看到。月、日均資產在600萬元或者800萬元以上的客戶,可以嘗試申請簽約工行私人銀行,是否審覈通過還需工行方面綜合評價。
與工商銀行的情況非常類似,廣發銀行以往也較少代銷私募基金。廣發銀行網點員工表示,該行代銷公募、理財比較多,很少會銷售私募基金。廣發銀行的員工補充說,“暫時沒有接到通知停止私募基金銷售,這麼大的事情應該會第一通知一線員工。”
“繞道”代銷私募基金或被禁止?
事實上,有關商業銀行不能代銷私募基金的規定早已存在多年。按照2016年原銀監會創新部下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代銷業務系“商業銀行接受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委託,在本行渠道(含營業網點和電子渠道),向客戶推介、銷售由合作機構依法發行的金融產品的代理業務活動。”
私募基金屬於證監會管轄,而《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是證監會頒發給金融機構的金融許可證。根據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申(換)領〈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通知》,可申領《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範圍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公司特定資產管理業務子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等機構,私募基金並不在此範圍內。
換句話說,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不是行政許可,私募基金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不可以直接代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及創業投資基金。不過,商業銀行可以代銷以信託做通道並聘請私募基金出任投資顧問的陽光私募,這是合規的,也是業內常見的做法。
某大型券商合規部門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市場上私募基金的合規情況參差不齊,一旦代銷私募出現問題,代銷機構也會面臨很多麻煩。因此,代銷機構對私募基金的准入相對比較嚴格,代銷品牌聲譽良好、管理規模大、業績優秀的私募基金是大部分代銷機構的選擇。預計政策正式出臺之前,不會產生實質的影響。
“一部分商業銀行發力財富管理業務,取得不錯的效果。這些銀行對產品代銷十分重視,私募銷售能力也比較強。代銷產品既滿足高淨值用戶的配置需求,又爲本行創造收入。”一位頭部私募基金渠道銷售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說,如果商業銀行不能代銷私募的政策落地,有兩方面可以關注,一是銀行高淨值配置優質私募的需求如何解決,二是未來私募銷售模式的變化。
一位在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零售條線工作的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對私募運作和代銷環節進行規範是大勢所趨。雖然私募基金對銀行的收入有一定貢獻,但佔比仍然偏小。銀行仍然可以代銷公募基金、理財子以及其他合規的產品,代銷私募的中間業務收入對大部分銀行的影響十分有限。
一位曾在私募基金負責投研工作的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坦言,私募管理日趨完善是業內所期盼的,私募銷售需要進一步加強投資者和產品的匹配程度,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很多麻煩。銷售渠道一線人員起到橋樑紐帶的作用,連接管理人和投資者。渠道銷售人員要對自己的客戶足夠熟悉,對銷售的產品足夠熟悉,並且擁有一定的專業性和優秀的表達能力,才能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相匹配。
私募行業“扶優限劣”導向鮮明
私募基金具有靈活的投資策略、多元的投資對象、長期的投資理念,在服務實體經濟、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創新創業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對於高淨值人員來說,私募基金成爲一類不可缺少的投資產品。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披露數據,截至2024年4月末,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21032家。其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8306家,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12489家。全市場管理基金數量1152794只,管理基金規模高達219.90萬億元。
近期私募爆雷事件頻發,在市場中引起不小轟動。去年以來,百億FOF私募華軟新動力、杭州瑜瑤私募、深圳匯盛私募相繼爆雷。今年5月,私募機構瑞豐達資產陷入跑路風波。
與此同時,監管機構對私募基金的監管日趨嚴格。去年7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發佈,意味着私募行業進入強監管時代。該條例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規範監管和尊重市場規律相結合。在規範行業發展上,突出對關鍵主體的監管要求,全面規範資金募集和備案要求,規範投資業務活動,明確市場化退出機制,豐富事中事後監管手段。同時設置專章鼓勵創業投資基金髮展。
今年4月30日,中基協發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下稱《運作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運作指引》設置私募基金最低存續規模,對私募投資單一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允許私募基金優化贖回機制,規範程序化交易、DMA和雪球衍生品交易。
根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基協近期向部分私募管理人發佈通知,針對目前未託管的私募證券基金開展專項覈查整改,還要求私募機構對專職員工不足5人或存在高管缺位的情況進行自查整改。此外,中基協還對部分私募機構展開現場檢查。
隨着一系列政策“組合拳”出臺,監管機構對私募行業的監管日趨細化,使行業標準更加明確和嚴格。私募行業正在經歷結構性的改善和質量上的提升,“小、亂、散、差”業態有望成爲過去。
從政策對私募行業的導向上看,“扶優限劣”的導向也更加鮮明。政策傾向於支持優質機構的發展,加速出清“害羣之馬”。中基協數量顯示,2023年中基協共註銷2537傢俬募的登記。今年1-4月,中基協註銷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共計643家。
本文源自:時代週報
作者: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