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金加拿大華人股東遭疑涉陸資 銀行局:目前無具體事證

金管會銀行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目前尚無具體事證證實日盛金背後涉中資。(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富邦金控(2881)宣佈公開收購日盛金控(5820)日期延宕,外界關心日盛金加拿大華人股東是否有涉及陸資;對此,金管會表示,目前還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其爲陸資,金融機構大股東的實質受益人部份,並不在需要強制揭露的範圍,且對於大股東利用多層次結構投資也無相關限制。

林志吉說明,依金公司年報應行事項記載準則規定,日盛金已有在年報中揭露前十大股東,各界關切的香港商Capital Target Limited建羣投資也在其中,日盛金也已揭露法人股東的主要股東。

據揭露,CTL的股東是註冊在香港的兆發投資公司100%持有,而兆發股東有二人,一是60%股份由一家名爲NBS的公司掌握,另外40%則由自然人陳銘達所控。

針對有報導質疑,NBS股東分別是註冊在BVI的公司Bosco Consultancy Ltd及兩位地址登記在加拿大的華人股東黎美雲陳慧文恐與肖建華關係密切

林志吉迴應,金融機構大股東的實質受益人部份,並不在需要強制揭露的範圍,且對於大股東利用多層次結構投資也沒有相關的限制,金管會是基於金融監督機關職責,對於大股東也會了解其最終實質受益人,以確認它的適格性,而且爲了強化金融機構的透明化,於2019年推動規劃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並且要求金控公司,以及銀行大股東需在2020年7月10日前申報實質受益人,各金融機構都已依規定申報實質受益人與最終控制權人。

民國98年間日盛金曾因爲經營問題需要資金挹注,當時是由日本新生銀行引進CTL來投資日盛金控,當時金管會已經依法進行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就CPL多層次投資結構來查證最終受益人的身份單位自然人股東,「並沒有具體事證可證明這些自然人投資日盛金的資金來源是陸資」。

另外,CPL也在2020年7月1日依股東透明行動方案申報受益人資訊,仍然跟2009年申請持有日盛金時的股份相同。

考量外界仍然持續關切CTL背後實質受益人是否涉及陸資,林志吉強調,目前金管會已經有請陳銘達說明,未來會將就其所提供資料進行檢視,如果發現有違反規定情事,金管會會視違規事情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