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監管局連發34張罰單,交銀租賃等公司被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近日對外公佈了一系列行政處罰決定,涉及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多個領域的金融機構及其相關負責人。
罰單信息顯示,此次受罰的金融機構包括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多家分支機構。這些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爲主要集中在售後回租業務管理不審慎,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方面。
在此次處罰中,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時任農行信用卡中心收單管理部副總經理、收單管理部專家、商戶發展部副總經理王飛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所涉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時任農行信用卡中心收單管理部總經理、商戶發展部總經理劉志鴻因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
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因售後回租業務管理不審慎、違規向不具備租賃物所有權的承租人提供融資等問題,被罰款110萬元,時任業務五部總經理單琳因同樣問題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則因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問題,被罰款73萬元,多名相關負責人也受到了警告及罰款的處罰。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時任廣發銀行上海分行寶山支行客戶經理王慧敏被警告。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奉賢支公司、閔行支公司、靜安支公司、徐匯支公司、長寧支公司、自貿區支公司等多家分支機構也因多項違規受到罰款,多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主要違法違規事由包括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爲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