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服刑獲假釋 高志鵬出獄過年

民進黨籍前立委高志鵬5日傍18時7分出八德外役監,媒體關心未來?他僅回答「謝謝大家」、「感謝大家」,也提醒拍攝的媒體要小心。(賴佑維攝)

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介入國有財產局市場租價承購案、收受政治獻金50萬遭判刑4年6月確定,服刑756天后,因表現良好獲得假釋,臺中高分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獲准後,5日下班前火速簽發「假釋付保護管束執行指揮書」,高志鵬傍晚6點多許步出八德外役監,返家過年。

2006年間,東豐公司向國有財產署前身的國產局申請續租一處非公有市場用地卻未獲同意,該公司以提供政治獻金做爲報酬,央請高志鵬的助理姚昇志幫忙,之後高志鵬也遊說國產局。在高介入後,隔年1月國產局同意將該土地續租給東豐閣公司。

爲感謝姚、高兩人,東豐閣公司交付200萬元給姚昇志;姚先拿其中100萬還債,之後以「南投阿德」名義將50萬輾轉交給當時正參加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初選的高志鵬,這筆款項也登載在高志鵬收受捐款項目內。

南投地院2009年判高志鵬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2年;高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原本認定國有土地讓售非立委職權改判無罪,後更一審重判高志鵬7年6月;高志鵬雖提起上訴並強調不知情,但臺中高分院查出高確向國財請託,2018年依貪污罪判高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

高志鵬在2019年1月入監服刑,先後在臺北分監宜蘭監獄服刑,同年6月移至桃園八德外役監,經臺中高分院裁准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共獲縮短刑期188天。

八德外役監昨日下午5時許收到公文,確定高可假釋,高志鵬隨即在傍晚6時7分步出外役監,神色自然。現場媒體詢問可以回家過年的心情好嗎?高志鵬只說:「謝謝大家,感謝大家!」還不忘提醒媒體小心車輛,隨即上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