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呼市!自己坐過站 女子怒搶方向盤逼停公交車!
(原標題:事發呼市!自己坐過站 女子怒搶方向盤逼停公交車!)
搶奪公交車司機方向盤的事兒,估計大多數人都是聽說過沒見過,然而就在前段時間,我們呼和浩特市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事,一輛載着多名乘客的公交車上,駕駛員在正常行駛,卻遭到了一名女子的毆打。
公交車的監控顯示,一名女子不斷撕扯司機的衣服,還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女子爲何作出如此衝動的事情?事情還要說到半小時前。
這個王某某上完班以後,坐64路公交車回兵州亥的時候,走到一個路口的時候,讓公交車停車,公交車司機說是路口不能停,走過這個路口給她停車,王某某說是好幾次了,這個公交車司機不給她停。挺生氣的,就左手打公交司機,右手搶奪方向盤。
在場的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前阻攔王某某,可是王某某並不聽勸阻。危機時刻,公交車司機採取緊急制動後,撥打了110報警。土左旗兵州亥派出所的民警立趕到現場時,看到公交車偏離了正常路線,直接衝到了馬路道牙子裡面,車上的乘客也都下了車,所幸沒有人員受傷。隨後,民警把雙方當事人傳喚到了派出所,案件移交至土左旗公安局刑警二中隊。目前,該女子已被刑事拘留,羈押於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
根據相關規定: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行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巨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王某某的這一搶,不僅是對公交車上所有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視,還把自己“作”進了看守所,王某某也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