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納入中考成績:近視防控到底是誰的責任?

作者楊三喜(澎湃特約評論員

裸眼視力大於等於4.9爲正常視力,得5分,4.6到4.8之間爲中度近視,得4分,小於等於4.5爲重度近視,得3分……山西長治明確從2022年開始,將裸眼視力和體重考覈納入中考,雖然分值不高,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只差兩分,但還是引發了廣泛爭議

通過將近視、體重納入中考,倒逼學生家長重視身體素質,其初衷和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是這種方式卻值得商榷。

一則,視力受多重因素影響,既有先天遺傳因素,又與意外傷害、科學用眼情況等密切相關,將視力、體重納入中考分值,有違公平。雖然政策也考慮了先天性近視、意外事故導致視力受損等情況,但仍不夠細化,實際上很難覆蓋更復雜的原因

二則,我國中小學生近視率居高不下,而且進一步低齡化,最主要的原因還在於學業壓力過大、戶外運動過少、電子產品使用過多等。

比如,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中小學校開展了大規模的線上教育教學,觀看電子屏幕時間明顯增加,近視率隨之大幅上升。教育部的數據顯示,與2019年年底相比,這半年的近視率增加了11.7%,其中小學生的近視率增加了15.2%,初中學生增加了8.2個百分點,而高中學生增加了3.8個百分點。所以,從根源上來說,防控近視要也就從減輕學業壓力、增加戶外運動,改善用眼環境入手,而這更多是政府、學校的責任

2018年,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出臺《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總體近視率和體質健康狀況納入政府績效考覈指標,嚴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單純以學生考試成績和學校升學率考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方案明確了地方政府以及學校的責任,將近視防控成效作爲對地方政府以及學校的剛性約束,倒逼政府和學校摒棄以犧牲學生身心健康爲代價錯誤政績觀,落實近視防控責任。

在學業壓力、升學壓力依然,戶外運動時間難以保障的情況下,將視力納入中考,顯然將進一步加大學生和家長的心理負擔和經濟負擔。學生揹負升學壓力,必須刻苦學習,承擔視力下降的風險,而另外一方面要爲自身近視下降,中考被扣分負責,由此可能陷入左右爲難的境地。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項改革是將近視防控的責任和壓力轉移給了學生和家長。

在把裸眼視力考覈納入中考的同時,長治市也推出了各種保護視力措施,包括規範眼保健操、保障體育和健康課程以及減輕中小學生學業負擔等措施,改善校園用眼環境,禁止中小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等。這些舉措是防控近視的正途,但這恰恰又是實現近視防控目標的難點所在。尤其是減負,且不說能否真正落實,就算落實了也可能陷入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怪圈,因此,負擔過重背後的教育評價方式的改革更爲重要。

總而言之,近視防控涉及多個主體,需要教育、衛生、體育、財政等部門的共同參與。學生承擔愛護自身視力的重要責任,有必要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近視防控,培養科學用眼習慣。但近視防控的整體效果以及學生的用眼行爲,主要還是受各類政策影響,假如近視整體防控效果不好,該問責應是政府和學校,學生已經承擔了視力下降的後果,再將視力與升學掛鉤,讓學生爲視力下降埋單,顯然不可取。

當然,長治這項政策出臺的程序也值得追問一句:事關中考和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是否徵求過家長、專家等羣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