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政府該追求的經濟目標(杜震華)
若員工薪資報酬相關比例可以提升,就可大致確定,絕大多數勞工已受惠於經濟成長,而非好處都集中在少數產業。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日前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定的「國家發展計劃」,設定未來4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爲3%、消費者物價(CPI)上漲率爲2%、人均GDP(國內生產毛額)達4萬美元、失業率在3.5%以下等目標。
這樣的經濟目標是否能夠達成,可能見仁見智。但已有專家指出,我國經濟爲貿易導向,非常依賴國際景氣,設定難以操之在我的成長率目標,意義不是太大,應該設定自己能夠掌握的目標。
不少媒體以「人均GDP達4萬美元」爲標題報導,顯然這是社會關切的重點。我們可以稍微核算,達成這個目標是否容易。以去年的人均GDP3萬2319美元計算,並假設美元匯率不變,要達成4萬美元必須有23.77%的成長,因此未來4年平均每年必須有5.5%的「名目成長率」才行。若物價(CPI)上漲率爲2%,在人口不太變動的狀況下,人均GDP必須每年成長3.5%。
這個成長率容易達成嗎?很難說。2023年和之前2年的經濟成長率分別爲1.4%、2.5%和6.5%,3年的平均剛好是3.5%,所以設定3.5%的平均成長率應該算合理。但是全球地緣政治競合益發激烈,很容易衝擊世界經濟景氣,這難以操之在我,設定經濟成長率的目標的確意義不大。而物價上漲率也有類似問題,影響物價最大的國際能源價格,我們也難以掌握,設定爲2%是否合理,真的只有天知道。而失業率設定在3.5%合宜嗎?去年全年平均失業率已經是3.48%,未來4年只設定3.5%,其實是缺乏企圖心的目標。
那政府該設定什麼目標纔好呢?行政院或國發會設定上述這些經濟目標,其實是沿用長久以來的慣性目標,在目前國際間都強調「包容性成長」的狀況下,經濟目標應是能顯示「包容性成長」效果的纔是合宜目標,也就是能顯現民衆普遍因經濟成長受惠(或受害)的目標才行。
那哪些目標可以顯示這種「包容性」呢?當然是和「所得分配」有關的指標,例如,衡量所得分配最客觀的指標「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設定從當前的3.4下降到更平均的3.2或3.0;或設定「家庭所得五等份差距倍數」從目前的6.15倍減少爲6.0或5.8倍;或設定「受僱員工報酬佔GDP比例」從43%提高到45%或更高;或設定「受僱勞工每月總薪資」從5萬8545元上升到6萬6000元,或設定每年成長3%。
上述這些經濟目標,若員工薪資報酬相關比例可以提升,或吉尼係數、所得差距倍數可下降,就可大致確定,絕大多數勞工已受惠於經濟成長,而非好處都集中在少數產業如資訊電子業。這種經濟目標和官民努力纔有真正追求的價值。社會在進步,政府的思維也該跟着進步才行。
(作者爲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