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路、遊牧民與唐帝國──帶着胡奴婢去旅行(十五)
存在於絲路地區的人口買賣契約文書,目前所知的有最古老的三到四世紀西域南道的佉盧文文書,在阿富汗發現的四到八世紀的巴克特里亞語文書,唐代則有于闐文書、吐蕃文書,之後是在十世紀以後的古代回鶻文書。但是,這些爲數不多的實際例子,幾乎都是因爲饑饉貧窮,無法返還借款,或是需要大筆金錢等的理由,礙於情勢被逼,把自己的妻子或擁有的奴隸賣掉,而且都是與住在附近的居民之間進行的人口買賣。然而,唐代的胡姬、胡兒的買賣與這些不同,是透過絲路進行遠距的人口買賣。就這一點來看,與中世伊斯蘭世界的馬木路克或是近代美國的黑人奴隸的例子是相似的。
新發現奴隸名單
粟特人在唐帝國內帶着奴婢旅行一事,到目前爲止從吐魯番出土的漢文文書裡也一再地被提出。而且,烏魯木齊的漢人研究者吳震首次指出,在唐朝武則天時代的吐魯番,有可能存在專門從事私奴婢尤其是粟特人奴隸(當時的用語是胡奴婢)買賣的人。他的大膽推測是依據一九六四年阿斯塔那第三十五號墓出土的〈武周先漏新附部曲、客女、奴婢名籍〉,這個名稱是出土後由中國研究者所命名的,並非在破損相當嚴重的原文書裡既有的名稱。簡單說,這份文書的主體是列舉出做爲私賤民的部曲、客女以及私奴婢的名單,再加上簡短說明,即使如此,以現狀來看是不完全的,很難看出這件名單文書的特性,而吳震卻排除萬難做到了。
根據吳震的分析,這個「奴婢名籍」記載了應該是附籍於兩戶人家的戶籍內的私賤民,合計七十九名(明細是樂事一名、部曲三名、客女六名、奴二十三名、婢四十五名、不明一名),可是從文書的破損狀態來看,原來應該有一百名以上,而且在上次的戶口調查時漏報了,這次重新申告並登記在戶籍上。
根據日野開三郎和池田溫的研究,證明了在唐朝以長安洛陽兩都爲首,以及各州縣的官府所在地的市場裡,存在着交易奴婢和馬、駱駝以下的家畜的「口馬行」,這已經是超過二十年前的事了。這個「口」是指生口即奴隸,因此口馬行的意思便是「買賣奴隸和馬等家畜的店舖羣」。從這個名稱也可窺知奴婢和以馬爲首的家畜同樣被視爲物品,而且實際上奴婢和家畜是被關在牢籠裡面或者手腳被捆綁繫住,放在一起販賣。
奴隸與馬的價格
知名畫家張大千在敦煌壁畫的摹寫上相當活躍,他的少數敦煌文書被收藏在四川圖書館內,其中有極爲零碎的斷片是關於口馬行的資料。這似乎也是八世紀的公定物價表的一部分,將其復原的話,推定是首先將奴婢大致區分爲中國國內產(家生)和外國產(蕃),再分類爲丁奴(二十一至五十九歲的丁男奴隸)、中奴(十六至二十歲的中男奴隸)、丁婢(二十一至五十九歲的女奴隸)、中婢(十六至二十歲的女奴隸),接着再各自分爲上、次、下三個等級來設定價格。
原本是和均田制、租庸調製結合,將男女依照年齡分爲丁和中的「丁中」制度裡面,也有小(四到十五歲)、黃(一到三歲)、老(六十歲以上)的區分,因此理論上即使有小奴、小婢或黃奴、黃婢也是很正常的。從其他的史料也可以確認到有許多相當於這個年齡的奴婢存在。
那麼,唐朝前半的安定期即太宗的貞觀之治以及接續的高宗時代,甚至是玄宗的開元之治時代,奴隸和馬的價格又是多少呢?省略細部的論證,單純利用濱口重國、日野開三郎、池田溫的研究成果,價格大概如下。順帶一提,文和錢同樣是計算銅錢的單位(枚數),一千文=一千錢=一貫。
普通奴隸的價格是普通馬一到二匹左右,比良馬稍微便宜一點。池田溫對關於當時日本和唐朝的物價諸史料進行比較檢討之後(一九八三,頁四十七~五十一),指出普通絹一疋和穀物代表的粟麥一石(=十鬥=一百升。唐代的量器升是近代日本的約三分之一,所以一石相當六十公升)幾乎等價,可將之視爲銅錢四百文,所以普通奴隸的價格換算成普通絹就要二十五到五十疋,用粟麥換算則爲二十五到五十石。還有,粟麥二十五到五十石的量,不過是與擁有二十畝(=一百到一百二十公畝=一萬到一萬兩千平方公尺)上下的田地的小農在一年內的穀物收穫量相差不遠,所以可以用這個大概推算出奴隸價和馬價的基準。
雖是如此,上面爲了管理兩都和各州縣的公立市場而設定的公定價格表,終究是提供標準而已。雖然有助於推測實際的最低價格,可是無法作爲上限的參考。濱口重國表示:「來自外國的珍貴奴婢,或是年輕貌美的女子,擁有一身才藝的奴婢等的價格不斐,高達幾十萬錢也不稀奇,對富豪顯貴而言,擁有如此名貴的奴婢,乃是值得互相炫耀之事。」根據日野開三郎的研究,從當時的小說裡面,可以看到有不少權貴富豪追求名馬投下巨資,或是爲了美姬不惜砸下重金等的題材。
砸下重金贏得的美姬,當然指的是女奴隸。按照當時的用語,細婢、良馬,意即美麗的女婢和駿馬,在商品的單價裡面是最高級的東西。能夠擁有馬的是王侯、貴族、官僚、富豪等上流階級的人,被稱爲突厥馬、波斯馬等赫赫有名的外來品種的馬,在今日看來就像是高級進口車。一般庶民廣泛作爲騎乘用、載貨用的是驢子,甚至連國內產的馬也買不起。(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