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害死2人而坐牢...酒後超商再殺死無辜保全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保全員陳金順酒後攀搭宋姓保全員遭拒,陳拿鑰匙猛力刺擊宋的頭部37次,又猛踢他頭部9下,宋送醫不治。陳曾犯殺人、傷害致死罪,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判陳無期徒刑,可上訴。
陳金順於1984年就因殺人而入獄,1994年又因傷害致死罪被判刑。陳近年來從事保全員工作,每月3萬元的薪資約3分之1都拿去買酒喝,酒後常控制不住衝動,多次與人衝突。
陳金順不認識宋,但他2023年1月24日早上6點18分酒後在統一超商蘆興門市前攀搭宋,結果兩人起了口角。陳心生不滿,手握鑰匙朝宋猛刺,宋不支倒地,陳再連續踢踹對方的頭部9下,宋一命嗚呼。
一審審理時,陳推稱「酒醉而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雖承認有傷害,但不認殺人。國民法官庭認爲陳有多項前科,本次惡性重大,雖不用判死刑,但應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審理時,陳金順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喝酒誤事,發生這種事是他不對,覺得後悔,希望能工作賺錢彌補。辯護律師則表示,陳的家境不好,但籌了30萬元想表示慰問之意,但他主攻陳金順有「自首」且不符「累犯」,希望換取較輕刑度。
被害家屬律師指出,陳金順的律師一再強調陳有請超商店員幫忙打電話,但實情卻是請人打電話後又跑去踹宋,且案發後離開現場至3、40公尺外的社區,被警方查獲時也沒主動告知害命,警察從陳身上的血跡判斷他是「準現行犯」,哪算自首?且陳是因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現在纔想拿30萬獲取輕判,無法接受減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保全員陳金順去年酒後於超商門口與不相識的宋姓保全起衝突後殺死對方,二審仍判決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