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海巡協議」遮掩內容? 張競:有何見不得人之處
▲駐美代表蕭美琴大使與美國在臺協會(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共同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圖/駐美代表處提供)
駐美代表蕭美琴美東時間25日上午與美國在臺協會(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共同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相關內容遲遲未公佈。對此,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在個人臉書發文提出質疑,臺美雙方「高調簽署,內容保密,故弄玄虛,所爲何來?」爲何有不可公開的條款?另外,張競也質疑這份文件是否有中文版本,如果沒有,真的毫無尊嚴可言。
張競在個人臉書發文指出,3月25日我與美方在美國簽署涉及海巡事務瞭解備忘錄,同時在臺北亦高調舉辦茶會宣佈此項協議。但直到目前爲止,我國政府相關單位卻只發布新聞稿,但對其中具體內容諱而不言,同樣美國在臺協會亦僅發佈新聞稿,卻亦未公佈此項文件全文。此中究竟有何不可對外公開條款,確實啓人疑竇。
張競表示,相對於簽署高調將文件公開展示,但又遮掩具體內容,再加上與綠營政府關係密切人士,不斷透過媒體無限上綱吹噓其具備讓人深覺不可思議之戰略意涵,顯然此事主要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擺明是要搞個大內宣,針對社會大衆餵食政治搖頭丸,而非務實經營對美海巡合作關係。
▲ 張競在私人臉書質疑,我與美方簽署海巡事務瞭解備忘錄,爲何故弄玄虛。(圖/翻攝 張競臉書)
張競認爲,在此必須針對整個過程中所顯現數項程序問題提出質疑,並讓國人更能理解其中充滿蹊蹺,讓人難以理解爲何必須如此躲躲藏藏,究竟有何見不得人之處。
張競進一步分析,「依據相關跡證顯示,本項文件應該是隻有英文本,但是卻無中文版本。國與國交往應對,首重對等原則,否則就毫無尊嚴可言。」
張競甚至重話批評,首先必須指出,依據相關跡證顯示,本項文件應該是隻有英文本,但是卻無中文版本。國與國交往應對,首重對等原則,否則就毫無尊嚴可言。綠營政治人物整天將尊嚴兩字掛在嘴上,動不動就指控他人去跪舔他方,在此必須提醒,馬政府執政時期,所有涉外與兩岸間所籤協議,必有我方正體中文版本。借用綠營經常用語,綠營執政是否逢美則跪舔,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份文件是否具有中文版本,兩個文本是否具有同等效力,就可知綠營是否能夠維護國格尊嚴囉!
至於協商過程,張競進一步指出,假若真是雙方透過協商過程,以有商有量方式達成協議,過程中必然會不斷透過外交電文,請示國內業管單位與部會,是否可同意對方要求,其中來來往往文字脩潤是必然過程。假若缺乏此等過程,拿不出協商過程前期作業之公文簽呈,或是雙方召開協調會會議記錄與事後簽呈,而是美方拿出個文件,我方就必須照單全收全部吞下,那麼就不再是「簽署」協議,因爲最終文件根本就是單方面意思表達,所以根本沒有「協議」,而是「簽收」對方指示。
張競表示,當然經過教改之後,我們年輕世代都不曾讀過日本當年拿出「二十一條」壓迫我國那種讓人痛心的歷史屈辱,在此必須提醒大家「五九國恥」歷史典故,所以若是年輕朋友認爲他國拿出任何東西,我方都必須照單全收,而且還要沾沾自喜,好不容易拉上關係,就讓我們就看看未來除了萊豬之外,我們還要去吞下多少東西?
張競強調,國家施政有其章法,對外簽署條約要送請立法院審覈通過後,才能完成換文程序。同樣就行政協議層級之各項文件,也不是駐外代表簽署完就算數,事前必須獲得上級訓令,才能代表政府簽署,事後亦必須依據其重要性,以及是否涉及跨部會權責歸屬,由業管部會提報行政院院會核備,這纔算是完成完整程序。此項協議後續會不會完成院會核備程序,就可以證明其是否具有綠營政府大力吹噓之重要性。
▲ 中華戰略研究學會研究員 張競。(圖/記者任以芳攝)
最後,張競說,其實初步表達單方面想法之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ion),應該是不同於雙方透過協商才達成之諒解備忘錄;假若是透過協商,在官僚體系中逐級簽呈請示,整個過程中其內容都必須轉譯成中文,才能加以處理,假若經過此等公文處理過程,海巡署與海委會要是沒人想到要準備中文等效對應協議文本,那就顯然證明根本就沒有辦洋務的水準。就算業管部會與海巡機關沒想到,駐外館處與外交部官員都想不到嗎?難道我們外交部只剩下辦酒會茶禮賓功能,連辦理政務基本之ABC都沒本事了嗎?
張競質疑,此項協議文件要是列爲密件不對外公開,對照簽署協議時雙方對外展示其內容樣態,請問究竟是誰精神錯亂?外交國防本來就是充滿機密,低調謹慎絕對應當能夠被社會大衆理解接受。但若是被在野黨與專家學者質疑時,就聲稱已經被覈定爲「機密」,但若要辦剪彩儀式時,就敲鑼打鼓調兵遣將毫無保留,請問這不是故弄玄虛其中有詐,還會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