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悲哀嗎?應該悲哀嗎?

傅雲欽

1994年,身爲中華民區總管的李登輝接見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時,說臺灣自古以來都被外來政權(包括中國)統治,臺灣人無法當家作主,生爲臺灣人也曾有過不能爲臺灣盡一份心力的悲哀。從此,所謂「臺灣人的悲哀」一詞就常被獨派提及。

學者李筱峰最近看到國民黨大老吳伯雄在會見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時,對胡「反臺獨」的宣示,唯唯諾諾的情形,心有感慨,說:「外來統治集團有『吳伯雄們』這種土生土長腳色在幫他們搬道具跑龍套,讓他們得以順遂達到其政治目的。臺灣人的最大悲哀就在此!」(見李所撰「吳伯雄忠奸辯」及「臺灣人的最大悲哀!」二文)「臺灣人的悲哀」又再度被提及。這讓我想起一個放在心上很久的疑惑,那就是:有所謂「臺灣人的悲哀」這回事嗎?

所謂「悲哀」是一種主觀的感受。當談到「臺灣人的悲哀」時,有三點要先釐清

第一,「臺灣人」應指全部或絕大多數的臺灣人,不是少數的臺灣人。

第二,「(我認爲)臺灣人悲哀」和「臺灣人自認爲悲哀」有所不同。前者是說話者的判斷。後者則是臺灣人自己的感受。

第三,「(我認爲)臺灣人悲哀」必須以「臺灣人自認爲悲哀」爲前提。如果臺灣人不認爲自己悲哀,說話的人就不能說:「(我認爲)臺灣人悲哀。」如果說話者明知臺灣人不認爲自己悲哀,仍然說「(我認爲)臺灣人悲哀」。那這句話就相當於「我爲臺灣人的處境感到悲哀」,意義有所不同。也就是說,「(我認爲)臺灣人悲哀」這句話有岐義。在通常情形,即臺灣人自認爲悲哀」的情形,「(我認爲)臺灣人悲哀」這句話是說話者對於事實客觀報導。其意思是,「我告訴你一個事實,那就是臺灣人確實感到悲哀。」但在例外情形,即臺灣人不認爲自己悲哀的情形,「(我認爲)臺灣人悲哀」這句話是說話者對於事實的主觀評價。其意思是,「臺灣人不認爲自己悲哀,但我認爲臺灣人應該感到悲哀。」因這種感受太過於主觀,已達到自作多情的程度,故屬於例外情形。

一、臺灣人自認爲悲哀嗎?

先談臺灣人是否自認爲悲哀的問題。幾百年來,外來政權生張熟魏,接續進出臺灣。大多數臺灣人不是逆來順受,就是逢迎諂媚。臺灣人就像十六世紀臣服於西班牙時期的荷蘭人,只知道如何作生意賺錢,不知什麼如何當家做主。能賺錢溫飽,臺灣人就覺得足夠了、快樂了。

滿清政府統治時,臺灣人爲滿清政府效命。連滿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之亂,臺灣人也有參與。1895年滿清割讓時,曇花一現的「臺灣民主國」,只是一羣外省權貴不想讓異族日本統治的暫時性措施而已,不是想要永遠從中國獨立建國事敗後,他們都溜回中國去了。少部分臺灣人有抵抗日本人,但不成氣候,大部分的臺灣人都願當日本的順民,哪有感到什麼民族地位上的悲哀?

1945年的二二八事件也是官逼民反的抗爭活動,不是爲了取臺灣獨立。這個事件讓不少臺灣的菁英喪命,但大部分的臺灣人還是無動於衷,繼續當中國政權的順民,哪有感到什麼悲哀?這六十多年來,臺灣人還不是在中國外來政權下,照常吃喝拉撒安和樂利?尤其,在北京政權虎視眈眈的情況下,臺灣人不是到對岸去旅遊,臺商不是去投資、藝人不是去表演,往來密切?這幾年,臺灣的政壇已經沒有人再提所謂的「正名」、「制憲」、「統獨公投」,更不用說「宣佈獨立」了。大家忙着看雙十節煙火、跨年煙火、元宵花燈其樂融融。臺灣人哪有感到什麼國族名分上的悲哀?

總之,從臺灣人的主觀上看,臺灣人對抽象的民族地位,縱有嚮往,但也不願流血流汗去爭取。臺灣人較注重現實利益,外來政權統治治下,經濟發展迅速,臺灣人溫飽之餘,甚至能奢侈淫慾。除少數政治異議份子遭外來政權迫害之外,臺灣人根本不覺得在民族地位上有何悲哀。

臺灣人既然在民族地位上,不覺得自己有何悲哀,那依上述說明,我們原則上就不能說「臺灣人悲哀」。李筱峰等有臺灣主體意識人會說「臺灣人悲哀」,都是個人的主觀價值判斷,也就是上述「我爲臺灣人的處境感到悲哀」、「我認爲臺灣人應該感到悲哀」的意思。其中含有很多自作多情的成分,臺灣人並不買帳

二、臺灣人應該感到悲哀嗎?

其次談到臺灣人是否應該感到悲哀的問題,也就是李筱峰等人的自作多情的評價正確,還是大部分的臺灣人(包括吳伯雄)的感受才正確?主觀評價嚴格而言沒有正確與否的問題,但有某種程度「間主觀」的客觀性存在。例如「林志玲許純美漂亮」這個價值判斷,雖沒有對錯的問題,但應該是大部分人可以接受的,爭議比較小。有些意識型態的問題,牽涉個人不同的基本價值觀,爭議比較多,那就更沒又標準答案可言了。民族意識或國家認同的問題,就是如此。

沒有民族地位,被外來政權統治或當外來政權的買辦是應該感到悲哀嗎?答案因人而異。以古時奴隸制度來說,奴隸也有分快樂的和不快樂的。快樂的奴隸沒有人權意識,甘於被奴隸。奴隸有了人權意識之後,就會感到悲哀,想要自由。被外來政權統治的情形也是類似。被統治者沒有民族意識,就甘於被統治或當買辦,有了民族意識,就會感到悲哀,想要當家作主。

如上所述,臺灣人被外來政權統治慣了,向來不在乎有沒有民族地位。李筱峰說當外來政權的買辦是悲哀的,這是因爲他有臺灣民族意識,不認同外來政權。他認爲臺灣人沒有民族地位,又不願被北京統治,只能在國際流浪,當亞細亞孤兒,這是悲哀的。吳伯雄沒有臺灣民族意識,認同外來政權,當然就不會感到當外來政權的買辦有什麼悲哀。

民族意識或國家認同的問題,追根究柢,就是信仰的問題,注重主觀的確信,不問客觀的真假民族主義是關於民族歸屬的信仰。就像宗教信仰基督教徒認同上帝,佛教徒認同佛陀,沒有誰對誰錯一樣,李筱峰的臺灣民族主義正確,還是吳伯雄的中華民族主義正確,沒有客觀的標準答案,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

但要注意的是,有爭議性的意識型態問題雖然沒有標準答案,這只是分析倫理學(analytic ethics)的層次。人活在世上,很多事物無法兼得,我們常常必須做價值上的取捨、選擇,找出自己的答案。也就是在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的層次,我們還是必須採取適當的立場(擇善),而固執之。

臺灣人就臺灣的處境不覺有何悲哀,而我們應不應對臺灣的處境感到悲哀,也無客觀的標準答案。但我和李筱峰一樣,自作多情,對臺灣的處境,深深認爲臺灣人應該感到悲哀,並進而求取解脫之道。又臺灣應不應獨立的問題,也無客觀的標準答案,但我和李筱峰一樣,主張臺灣應該獨立,深信臺灣獨立纔是臺灣人悲哀的解脫之道,並願以棉薄之力,捍衛這個立場。(2010年7月21日舊稿)

●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您的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