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電上市公司疑假交易 負責人200萬交保
板橋地檢署接獲檢舉,指一家開發太陽能光電應用產品上市公司涉嫌利用子公司做假交易,虛增4億7000萬元營業額,檢調4日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姓負責人,經檢方漏夜復訊後,5日諭令200萬元交保,陳姓財務長30萬元交保、趙姓秘書20萬元交保,子公司江姓負責人以30萬元交保;張、陳、趙3人均承認做假交易。
檢調查出,這家上市公司投入開發太陽能光電應用產品,因營運狀況不佳,涉嫌利用兩家子公司及配合廠商,以循環假交易方式虛增營業額、美化財報,以維持股價、彌補虧損,今年4、5月間,利用子公司以不實交易手法,虛增4億7000萬元營業額,疑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
板橋地檢署在4日下午股市收盤後,由金融專組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幹員,兵分多路搜索該公司及子公司等4處,查扣大批帳冊、文件等資料,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姓負責人、子公司江姓負責人等到案,同時傳喚6名公司員工作證,深夜移送板檢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