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涉貪汙詐助理費26萬餘元 詐公款、圖利罪判刑

有「甜心議員」之稱的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貪,被控在2018至2019年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26萬7219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林穎孟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又犯貪污圖利罪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林穎孟前男友葉曜彰犯貪污圖利罪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林穎孟遭5名公費助理爆料「挪用勞健保費」、「用男友當人頭詐領補助費」。臺北地檢署2022年3月搜索、約談林到案,訊後100萬交保,同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及葉2人。

林穎孟的前夫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當時幫忙繳納100萬元交保金,2人今年1月間經家事法庭調解後,已成立離婚,林男聲請退保獲准,今年2月間,林穎孟的親友在5小時內籌錢代爲繳納100萬元保金,林含淚走出法院。

北檢起訴指出,林穎孟的楊姓助理因課業因素無法兼顧工作,林穎孟涉免除資遣費用,2019年10月間仍楊姓助理登載爲公費着領,向臺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等費用3萬5563元,同年11月間才辦理停聘。

檢方認定,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起,聘僱時任男友葉曜彰當公費助理,葉曜彰從2020年3月間成立公關行銷公司,2人涉以公司新聘員工作郭姓設計師列爲人頭助理,2020年4月起詐領公費助理領薪資,扣除林穎孟應個人支出的議員臉書等社羣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詐領計23萬1656元。

林穎孟、葉曜彰均喊冤否認犯罪,認爲楊姓助理工作時間到2019年10月,而郭設計師是葉的員工也是議員助理,並沒有詐領助理費。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助理費26萬元涉貪,臺北地院日前傳喚林女,要求晚間10時前補足保證金,晚間9時,林穎孟的妹妹林襄瑀(前)籌到100萬元現金,前往臺北地院辦理交保手續,林穎孟免卻牢獄之災。記者許正宏/攝影

林穎孟籌到100萬元免於羈押後淚灑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不滿5名助理指控她挪用公款、詐領助理費。圖/翻攝自林穎孟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