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揚上訴 最高院將公開辯論
6年前攻佔行政院事件,黑島青陣線總召集人魏揚(中)等8人,不服二審改判有罪,除了提上訴,並遞狀請求停審聲請大法官解釋,還要求最高法院開庭辯論。(本報資料照片)
6年前太陽花學運衍生「324攻佔行政院」案,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人,遭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無罪,二審將魏揚等8人判刑2到4月不等,他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要求開庭辯論,最高法院罕見爲此公開審理,本月30日將開庭行準備程序,討論法律爭點。
大法庭新制度實施後,最高法院密集開庭審理作成決議,相較之下,一般個案除非是死刑案件,否則很少公開審理。承審魏揚案的最高法院合議庭,對高度政治性的司法案件大動作開庭審案,格外引人關注。
煽惑犯罪改判2至4月
2014年3月18日魏揚等人夥同其他佔領立院人士,在同年月23日晚,號召民衆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爆激烈衝突,甚至將警員推拉下臺階。
檢方起訴93人,但民進黨執政後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的告訴,魏揚等人因被訴罪名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仍由法院審判。
臺北地院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遭起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被認定無主觀犯意,獲判無罪。
案經檢方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立院審案瑕疵可循正常管道救濟,魏揚等人以「衝、佔領、爬進去、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具必要性,也非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
月底討論法律爭點
促轉會委員尤伯祥與司改會組成律師團,幫遭改判有罪的魏揚等7人,及破壞警方鐵拒馬的李冠伶共8人提上訴,他們主張最高法院應透過開庭辯論過程,讓外界知道法官的想法是什麼。
最高法院經分案後,由刑事第一庭的楊智勝法官承審,與庭長陳世淙、最資深庭員黃瑞華等5名法官共組合議庭,經評議後合議庭決定「呼應」魏揚等人的訴求,採用公開審理的方法,先開準備庭整理法律爭點,再進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