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後首例!建行卡突然被盜刷26.8萬 法院判銀行賠90%

中國基金報記者  許一陳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規定》,規定銀行卡遭遇盜刷,符合條件的可向銀行索賠。

近日,浙江嘉興就出現了一起適用新規作出的判決。該案中,當事人雷某的建行借記卡被盜刷金額總計超26萬元。而對於銀行卡被僞卡盜刷,銀行方面應當承擔多少責任?二審判決給出了答案。

26.8萬元被盜刷

持卡人做了這件事

微信公衆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在本案中,瑞士籍公民雷某現居住於嘉興市南湖區。2015年9月29日,其在建設銀行秀洲支行申請辦理了一張結算通借記卡,並簽訂了《銀行卡通領用協議》。

據公開資料,爲滿足個人客戶資金結算需求,建設銀行以結算通卡爲載體,爲個人客戶提供一系列安全、方便、快捷的人民幣資金結算服務。

2020年9月5日下午,雷某收到手機短信,才知道自己的銀行卡被異地盜刷。

據瞭解,雷某發現自己的建設銀行借記卡被自助取款3次,POS消費6次,損失合計26.8萬餘元。

覺察自己的銀行卡存在被盜刷的情況,雷某立即做了一件事來防止損失擴大。

原來,其立即打車前往最近的ATM機,通過輸錯密碼的方式,致使銀行卡被鎖,最大程度減少了損失。

隨後,其立即趕往銀行查詢相關盜刷情況,得知除了上述損失外,在2020年9月4日、5日另產生了兩筆境外銀聯查詢手續費共計8元,同時向銀行查詢得知,取款和POS的刷卡地點均爲中國臺北。雷某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一審法院:本案系僞卡交易

銀行應承擔90%責任

遭遇僞卡盜刷,銀行和持卡人各自應該如何擔責?

一審法院秀洲法院審理認爲,本案中持卡人和髮卡行之間構成儲蓄存款合同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和雙方協議約定,銀行負有對存款人存款的安全保障義務,雷某負有妥善保管密碼的義務。

法院表示,根據已知事實,無法確定雷某銀行卡信息和交易密碼泄露的具體過程以及過錯責任。

在無法確定本案僞卡盜刷的直接過錯或原因的情況下,爲維護銀行卡交易的公共秩序,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一審法院酌定建設銀行秀洲支行承擔因僞卡盜刷造成損失的90%責任,雷某承擔10%的責任。

所謂僞卡盜刷,是指他人使用僞造的銀行卡刷卡進行取現、消費、轉賬等,導致持卡人賬戶發生非基於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爲。

根據一審判決,建設銀行秀洲支行賠償雷某損失24.1萬餘元,並依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通領用協議》約定的方法自2020年9月6日起繼續計息

對此,銀行方面不服,提出上訴。其認爲雙方均無法舉證案涉銀行卡的持卡人信息及支付密碼的泄露是由對方的過錯造成,雙方應各自承擔50%的責任。

二審法院:

商業銀行有義務充分保障存款安全

二審的爭議焦點落在了相關責任的認定。

二審法院表示,銀行方面認爲,根據生活經驗法則,雷某銀行卡被僞造,一定是其本人泄露了銀行卡的信息,故應由其本人承擔至少50%的責任。對此,根據國內有關僞卡盜刷的案例報道,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利用技術手段破解銀行卡進而僞造銀行卡的可能,上訴人所謂的生活經驗法則並無充分根據。

二審法院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即發生僞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借記卡持卡人基於借記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應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爲,雖然雷某亦無證據證明是由於銀行的過錯導致其銀行卡被僞卡盜刷,但上訴人作爲商業銀行,其負有對作爲儲戶被上訴人的存款安全給予充分保障的義務。

具體來說,該義務要求上訴人從技術層面在儲戶與不法分子之間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防火牆杜絕儲戶的銀行卡被僞卡盜刷的可能。被上訴人的銀行卡被僞卡盜刷正說明該銀行卡在技術層面尚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由此導致被上訴人資金損失的,上訴人依法應予賠償。

最終,二審法院嘉興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新規上週出臺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銀行卡規定》),因此本案可以稱得上是新規出臺後的代表案例。

該規定共十六條,主要對持卡人與髮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收單行、特約商戶等當事人之間因訂立銀行卡合同、使用銀行卡等產生的民事糾紛進行規範。其中,尤其引人關注的是對銀行卡盜刷責任進行了規定。

銀行卡盜刷交易分爲僞卡盜刷交易和銀行卡網絡盜刷交易兩種。網絡盜刷交易則是指他人盜取並使用持卡人銀行卡網絡交易身份識別信息和交易驗證信息進行網絡交易,導致持卡人賬戶發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爲。

僞卡盜刷交易和網絡盜刷交易的主要區別是,他人是否使用僞造的銀行卡刷卡進行交易。僞卡盜刷交易着重強調他人僞造銀行卡卡片刷卡進行交易;網絡盜刷交易的特點是盜刷者不使用僞造銀行卡卡片刷卡交易。

這些被盜刷的情況銀行須賠償

那麼,哪些被盜刷的情況銀行須賠償?

《銀行卡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發生僞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借記卡持卡人基於借記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並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發生僞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於信用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返還扣劃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並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髮卡行請求信用卡持卡人償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如果事實清楚責任清晰,可以要求髮卡行賠償被盜刷的借記卡的本息和發生盜刷的信用卡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

此外,《銀行卡規定》第七條明確,前兩款情形,持卡人對銀行卡、密碼、驗證碼等身份識別信息、交易驗證信息未盡妥善保管義務具有過錯,髮卡行主張持卡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此外,依據規定,持卡人未及時採取掛失等措施防止損失擴大,髮卡行主張持卡人自行承擔擴大損失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並非所有的存款“不翼而飛”都要由銀行擔責。持卡人也要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一旦發生銀行卡被盜刷,應該立即進行掛失以防止損失擴大。

部分綜合自微信公衆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