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立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
央行網站10月13日消息,爲建立化解和處置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的長效機制,保障客戶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支付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建立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並據此起草了《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辦法》的說明表示,設立基金,並通過《辦法》規範其運行,確保支付機構遭遇風險事件出現備付金缺口時,最大限度減少對其客戶的影響,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風險,維護金融市場和公衆對支付服務行業的信心,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辦法》共五章、二十五條,包括總則、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基金的使用、監督管理及附則。在基金的籌集和管理方面,規定基金來源主要爲清算保證金利息按比例劃入基金,計提比例按照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結果確定,區間爲9.5%至12%,通過實行差別計提比率的方式引導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支付業務;其他來源爲參與清算財產分配獲得的受償資金、社會捐贈、基金投資收益與其他合法來源;同時規定基金應專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