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過勞提離職要付「數百萬違約金」 民團籲政府正視不平等條款!

臺北醫師職業工會今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面臨天價違約金一事。(圖/工會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勞基法對離職違約金有嚴格規範,但對醫師這職業來說,疑似沒有相關保障。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開記者會指出,主治醫師醫療機構所簽訂的契約宛如賣身契,呼籲衛福部在《醫療法》中研擬醫師勞權專章草案,可以儘速送進立法院審查,就算沒有法規,政府對於各級醫療機構也有監督責任,不能縱容醫院剝削員工

醫師工會會員代表曾培琪醫師舉例,會員A醫師曾於高雄市某醫院擔任住院醫師,並與醫院約定好,在訓練完成以後返回母院貢獻所學,但該醫院不僅未給予A醫師原先承諾的職缺,還安排繁重工作,該醫師身心俱疲,最終只能遞出辭呈。

曾培琪說,該醫師被安排一週內密集支援義大醫院、偏鄉醫院、衛生所的門急診業務,其中還包含日夜顛倒的輪班工作,累到身體出現狀況,不得不提離職,但因當初簽下的契約當中含違約金條款,導致A醫師面臨600多萬元的違約金訴訟遠高於過去在醫院領取的所有薪水

醫師工會秘書長廖鬱雯表示,同樣的問題發生在臺北市某診所,會員B醫師因爲不滿工作環境,提前預告並提出離職,緊追在後的卻是高達100萬的離職違約金,至今仍在法院纏訟。

廖鬱雯也提到,該診所未提供教育訓練、也沒有額外的補償措施,倘若是勞基法保障的一般勞工,根本不能夠約定違約金,正是因爲相關法規未保障醫師族羣,才使得僱主有機可趁,以契約綁住勞工,藉機壓低勞動條件

工會今也請立法委員範雲一同召開記者會,範雲表示,醫院把院內繁重工作安排給簽訂進修契約的醫師,運用契約綁住醫師,把醫師當奴工,不只不合理也不道德,衛福部已在《醫療法》中研擬醫師勞權專章草案,去年4月送進行政,院但草案已在行政院超過20個月,呼籲行政院儘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雖然有部份的醫師已經納入勞基法,但還有數萬名醫師連基本的契約內容保障也沒有。工會與立法委員範雲共同呼籲政府應正視,儘速訂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