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開放主動式、被動式平衡型ETF 證交所配合修法

證交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證券交易所配合主管機關政策,董事會通過修正「營業細則」及「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等五部上市面相關法規,其中,在主動式ETF方面開放投信得申請主動式股票ETF及主動式債券ETF;被動式平衡型ETF則開放投信申請的被動式ETF標的指數得同時投資股票及債券。修正內容涵蓋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的上市買賣、停止買賣、終止上市及上市費用計算等相關規範,原則比照現行被動式ETF規定。

證交所將配合修正指數審查、資訊申報、證券編碼及各項交易規範等規章,並陳報主管機關,並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電腦作業系統調整,期能於2025年迎接首檔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上市掛牌交易。

證交所表示,爲利投資人及發行業者充分了解新商品相關知識及規範,證交所將持續透過專題報導、新聞稿、懶人包及講座等各類宣導管道,完整介紹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的基本知識與產品面、發行面及交易面等規範。希冀新商品加入,能促進臺灣資本市場多元發展,達成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

臺灣ETF市場近年來蓬勃發展,ETF資產規模截至2024年8月達5.8兆元,躍居亞洲第三,過去五年上市ETF規模成長四倍,受益人數超過1,100萬人,顯見ETF在臺灣具備充足的發展優勢及潛力。

目前上市ETF掛牌檔數達168檔,均爲被動式ETF,系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表現爲投資目標。參酌國際ETF發展趨勢,國外主動式ETF規模快速成長,爲ETF商品多元化發展,提供投資人更豐富的投資工具選擇,金管會明(2025)年將開放投信發行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此項政策亦屬政府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計劃之一。

主動式ETF在商品特性上與現行被動式ETF不同,以基金經理人的專業判斷操作基金資產,並無追蹤、模擬或複製特定指數表現;而被動式平衡型ETF則是在現行被動式ETF的架構下,新增所追蹤的標的指數可以同時包含股票及債券,使被動式ETF的產品架構更加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