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爾獨董指控董事長掏空40億 公司:惡意抹黑
電源供應商英格爾(8287)公司遭三位獨董指控包含董事長張志榮等經營層涉嫌掏空公司資產40億,英格爾昨(16)晚深夜發重大訊息指出,公司一切財務正常,未違反法令,若有人惡意抹黑將訴諸法律。
英格爾三位獨立董事黃信忠、呂建安、潘兆偉昨日發出聯名信,指控英格爾董事長張志榮、執行副總樑哲睿、會計副總高立身、財務協理暨發言人施佩青日前(5月15日)上傳到到公開資訊觀測站的今年第1季財報,認爲恐有重大問題,掏空金額恐達40億元,此爲上櫃公司獨董指控董事長首例。
英格爾發言體系表示,公司第1季財報正常申報,未違反法令;此外,相關帳款都詳實揭露於財報中,也經過三位獨董所組成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沒有所謂掏空40億元之事。
英格爾重訊全文如下:
一、本公司107年第1季財務報告業經馬施雲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及國際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完成核閱,依證券交易法於107年5月15日董事會報告,並於同日正常完成公告申報在案,未有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
二、名家環球公司原系本公司出貨予普天集團之供應商,相關應付帳款均已依規入帳,並詳實揭露於本公司相關各期之財務報告中,亦經各次由黃信忠、呂建安、潘偉獨立董事組成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未有任何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後因普天集團拖欠本公司相關貨款,本公司待釐清供應商及客戶所應負責任之後,始得支付供應商相關貨款,未有獨立董事所陳掏空40億元情事,此爲本公司維護股東權益基本原則,亦始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公司近期均未能連絡上名家環球公司相關負責人員,期能借由釐清責任後,催促普天集團儘速償付積欠予本公司之貨款,107年3月31日及5月4日接獲自稱代表名家環球公司之委任律師來函,未檢附任何證明委任關係及名家環球公司對本公司之債權證明,僅憑二紙說明即要求本公司支付貨款,顯屬可疑,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項業已如實明確記載於前開依法公告之107年第1季財務報告附註事項中。
(一)重整爲事關本公司重要之營運計劃,且依公司法第282條規定應由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之公司聲請重整議案,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均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獨立董事107年5月15日以奇襲方式提出重整之臨時動議,不符合前開規定,未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充分討論,未經會議主席提付表決,並未依法做成任何議決事項。
(二)本公司目前財務狀況一切正常,營運活動產生之淨現金流入足以支付各項到期貨款及債務,且107年第1季公告之財務報告爲每股獲利0.11元,未有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所述有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亦無公司法第211條第2項所指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等需進行重整之情事。
(三)未有正當事由擅自以臨時動議要求本公司逕付重整,恐對本公司之債權人及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相關人員應負法律責任。
五、本公司如發現有任何人慾藉由打擊公司、趁火打劫、惡意抹黑、造謠生事或假冒虛名等方式竊取本公司利益或從中獲利,本公司將訴諸法律行動全力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