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使用廚房起口角 砍殺同胞丟入海中…有悔意判13年

屏東縣「明滿祥38號」印尼漁工砍殺同胞入海中,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3年 。(圖/記者陳昆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漁船「明滿祥38號」印尼籍漁工兼廚工哈尼姆,與同國籍的哈里揚託細故發生口角,持船上菜刀砍殺哈里揚託後丟入海中死亡;屏東地方法院以他犯後有悔意,依殺人罪判處有期期徒13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說,哈尼姆和哈里揚託兩人均爲印尼籍漁工;2017年8月6日,經由境外僱傭方式,從香港登上東港籍「明滿祥38號漁船」,該船當時由臺籍辜姓男子擔任船長

「明滿祥38號漁船」於同年8月3日從屏東縣新園鹽埔漁港受檢出港,以從事遠洋捕撈作業,哈尼姆是該船上漁工兼廚師;哈里揚託是漁工,兩人在漁船工作期間,因工作勞逸分配不均素有嫌隙

2018年5月17日下午11時許,行經美屬關島東北方530海浬處時,哈里揚託在漁船後甲板廚房欲料理食物,適哈尼姆欲準備船員餐食雙方因廚房使用情事發生口角爭執。哈里揚託先廚房用刀攻擊哈尼姆,哈尼姆搶奪該菜刀受傷,憤而持該把菜刀追砍哈里揚託,哈里揚託逃跑,最後被砍成重傷,被哈尼姆丟入海中死亡,並清洗船上血跡

辜姓船長翌日下午2 時許,因未見哈里揚託行蹤,詢問船上漁工,漁工們均表示應詢問哈尼姆,始知哈里揚託被丟入海中訊息,並通報漁業署轉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出動船艦前往搜救,惟未找到哈里揚託。漁船入港後採集船上血跡和哈里揚託的父親血液做比對,確定是哈里揚託。檢方獲報主動偵辦依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