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佛堂縱火7死 無悔意判死
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遭縱火案釀成7死慘劇,縱火的曾姓嫌犯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12月犯下臺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縱火案,造成7死2傷的曾文彥,臺南地院昨天審結宣判,合議庭認爲曾男經縝密規畫縱火殺人,且在犯案後洋洋得意,未見絲毫悔意,在臺灣犯罪史實屬罕見,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曾聆判後原本面無表情,退庭時突比小指露出詭異笑容。佛堂負責人張和平說,尊重司法單位公平判決。
22歲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曾是老師,但他從小常對父親動粗,在家人無力管教下,由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收容,試圖感化。曾住佛堂期間常情緒失控與人衝突,甚至嗆聲要燒佛堂,無奈下佛堂將他請出去。
2019年底,曾回頭要求張和平的兒子讓他返回居住遭拒絕,懷恨在心,買了汽油再搭車到前輩堂縱火,並在犯罪後撥打110自首,因真理佛堂前輩堂爲木質裝潢,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燃起後難以及時撲滅,最後釀成7死2傷慘劇。曾犯案後還返回現場觀看,檢察官痛斥手法殘酷視人命爲草芥,犯行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依殺人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南院審理期間,曾男一度將犯行歸咎是張和平兒子與他結怨引起,昨天一審判決,合議庭認爲曾報案自首是因爲自己受傷要求送醫,並非真心悔悟,無從減刑,本案造成7死,經鑑定教化可能性低,犯罪造成侵害結果至爲嚴重,在臺灣犯罪史上也屬罕見,昨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