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少女遭輪姦再焚屍 5男逃死刑 主嫌聲請再審欲減刑

主嫌林春雄前中)竟聚衆邱姓國少女毆打及焚屍。(中時資料庫)

新竹縣竹東鎮於2015年5月傳出慘絕人寰的少女遭虐殺焚屍命案。主嫌林春雄偕同友人,將14歲少女強押到橋下,一陣瘋狂毒打強姦,隨後用極刑凌遲再焚燒屍體手法相當殘忍。林男於更三審時逃死刑,獲判無期徒刑,而林男逃死後,於昨日聲請再審,盼能獲得更輕刑度

本案發生於2015年5月17日,當時有輕度智能障礙的14歲少女在網咖與黃姓女子發生口角黃女找來綽號冥王」的林春雄及友人,將少女強押到竹東大橋下毒打昏死後又強行性侵,甚至還找來2名國女童施以恐怖組織慣用的「石頭刑」凌虐後任憑其死亡,最後淋上汽油焚燒屍體。

此案震驚社會,經纏訟5年,一審法院審理皆將兇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019年12月,高院更三審判決,林春雄等人送臺大醫院鑑定,認定有教化可能性,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無法以極刑對待,判處無期徒刑。

未料,逃死的林男仍不滿足,聲請再審。21日高院開庭審理,林男以「前審法官未能仔細審查證人供詞調查證據不夠完整」等理由,要求再審,企圖以此獲取更低的刑度。檢方當庭指責,林男所提的理由不足以成爲再審的「新證據」,請求法院駁回再審聲請。全案合議庭評議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