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免稅額6千元 業者、房東盼提高優惠

內政部今(10)日舉行首場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圖(左)爲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羣、圖(右)爲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圖/記者葉佳華攝,下同)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針對內政部日前公佈的《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爲了提高房東釋出空屋意願租金也可享有每屋每月6千元的免稅優惠,不過,對此,業者及房東認爲,6000元免稅額太低,盼望能將免稅額度提高

內政部今(10)日舉行首場「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會中邀請不動產業者、房仲業、房東等相關代表與會,從事租屋業已22年的永勝資產科技集團執行長徐銘達認爲,過去政府對於租屋市場是完全不重視,租屋業就好像是「沒有人要的小孩」,成爲高房價元兇之一,在稅金問題,自用與非自用的地價稅相差近五倍、房屋稅相差2倍,租賃所得則是以出租所得而定。

而該草案爲了提高房東釋出空屋的意願,租金也可享有每屋每月6千元的免稅優惠,對此,徐銘達則表示,祭出租金免稅優惠的確對房東來說,能帶來更多意願,但他認爲,現在以雙北租屋需求跟難度最高,「光個小套房再便宜都要一萬多塊,除非是非常非常糟糕的分租套房纔有可能在一萬塊以下。」

因此,他建議希望能將6000元的額度提高,也能鼓勵屋主把多餘房子拿出來租,假設屋主意願解決了,「有了市場自然就會有業者」。

個人房東施純傑則反對減稅方案僅針對代管、轉租業者,「我拜託一下,我們房東也要有啊,若房東們肯報稅,代管費用行情爲總租金10%而不是僅有5%,若無償替親友代管房子,是否也要代管業執照,因此,希望條例草案中的文字,能釐清部分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羣則迴應,訂草案時針對個人小房東的減稅部分已努力過,也跟財政部溝通過,並非只是爲了業者,但確實在現階段的立法論述下,有解釋上的難度。

另外,針對業者反映,6千元免稅額太低,花敬羣也迴應,若以月租2萬元來說,扣掉6千元后,再配合扣除53%房屋必要耗損成本認列減稅,實際僅需繳稅約1,300元,接近最低所得稅率誘因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