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注意!北市抽查市售租賃契約書 近6成是舊版
北市法務局抽查市售租賃契約書,有近6成爲舊版。(北市法務局提供/楊亞璇臺北傳真)
不少租屋族使用文具店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籤約,爲保障租屋族權益,北市法務局抽查超商、文具店及書局等通路之契約共計18件,合格率僅約4成,竟有6成使用舊版契約。
法務局會同地政局蒐集超商、文具店及書局所販售之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共計18件,查覈是否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地政局表示,共計抽查11家文具店、5家超商及2家書局所售空白契約,其中完全符合規定僅有8件。缺漏較多之項目包括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約定」、「修繕」、「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遺留物之處理」。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於去年9月1日修正生效。法務局指出,內政部的新版租約範本已上路1年,對於電費計收方式、租賃雙方修繕責任、雙方提前終止契約之法定事由等事項,皆有明確規範,但抽查發現市面上仍有販售舊版契約,甚至有非內政部版本之租賃契約書。
法務局另將函請他縣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宣導印製符合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租賃契約書,從源頭做起以收根本之效。
法務局提醒,民衆亦可自行上網列印內政部版本之「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使用,也呼籲租屋族支付訂金前務必親自確認物件內部情形,並要求房東出示身分證件及有權出租住宅之證明文件,籤立合約前善用3日審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