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H/福原愛江宏傑正式離婚 童話婚終結證「自由」勝「愛情」?
● 作家H/一名愛情小說家,兩性作家,演說家,品牌創辦人,編劇,導演,詞曲創作人
江宏傑、福原愛8日宣佈正式離婚,2個月來透過調停、協議方式總算終結4年多的婚姻,也將五個月的紛擾做了結束,未來將共同監護一雙兒女,但後續仍引發臺灣、日本、大陸各界網友、媒體持續討論,新聞熱度仍未減,尤其福原愛傳出目前東奧工作表仍是空白,因此接下來在東奧到底會不會現身、是否要投奔大陸市場發展,更備受外界關注。
▲江宏傑和福原愛正式結束4年婚,兩人同臺已成絕響。(圖/華研國際提供、翻攝自江宏傑臉書)
此外,福原愛3月被拍到與「橫濱大谷翔平」同遊、投宿酒店等,疑似不倫舉動也讓她過去清純形象崩毀,有自稱住在日本的大陸網友9日在微博上爆料,表示自己的朋友是「橫濱大谷翔平」的同事,指對方是某知名物產公司的「有名花花男」,本身很喜歡把妹,更信誓旦旦的指:「而且也證實了就是福原愛先出軌!」但福原愛當時曾強烈否認自己有出軌,爆料可信度仍有待商榷。
以日本廣告合約而言,幾乎一定會在內容中加入罰責,但臺灣則不一定,還需考慮到播放廣告的時間、合約費用等等;日媒計算江宏傑與福原愛將面臨日幣2億元的賠償金額,但這絕對不是江宏傑一個人所能支付的,再加上他們離婚的原因被外界認爲是福原愛的問題,有業內人士認爲罰金恐怕會落到福原愛頭上。
▲福原愛與江宏傑婚姻破局,福原愛恐要與江宏傑分產與付孩子的撫養費。(圖/翻攝自Facebook/福原愛 Ai Fukuhara)
至於兩人共同持有位於臺灣3,900萬元的房產也需要分產,福原愛有很大機會必須要付孩子的撫養費,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福原愛雖然如願換來自由身,但是外遇對象已有正牌女友、新開的公司疑似倒閉、經營多年的形象全毀,現在連財產恐怕都會被掏空;被詢問到賠償金的廠商低調不迴應,經紀公司華研國際則表示這是商業機密,不願多做說明。
以上是新聞報導的內文,若由旁觀者來看,我想很多人會認爲,福原愛這子棋下錯,進而讓自己原本擁有的好身價,高社經,一轉而成優勢不再,甚至還有可能身價大跌的窘境。
對比前一陣子離婚的名人梅琳達,和前夫比爾蓋茲離婚後,將會獲得鉅額財產的結局,相信大家都會把小愛的作法,看成是錯誤的舉動。
然而,在我看來,這不過就是印證了一句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爲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我並不認爲福原愛離婚前不清楚這些損失,包括她應該要付出的金額。我也不認爲一個日本人會天真到自己因爲不倫離婚,還相信自己可以獲得在結婚時同樣的對待以及收入。如果說在一切都知情的狀況下,還是做了這樣的舉動,我們只能有兩種解釋。
▲在婚姻與自由當中,或許福原愛終究選擇了自由。(圖/翻攝自推特/福原愛)
第一,福原愛的不倫曝光是在非預料內,甚至應該說,不倫曝光後在日本所受到的韃伐會如此之大也是超過預期。她原本只想順利離婚,取得自由身,但沒想到後果反彈會如此之強大。
第二,福原愛與江宏傑之間的婚姻狀態,內部的問題惡化超乎外人所能見,因此逼迫着她不管如何,都想要藉由離婚來恢復自己的單身,可見在此婚姻關係內,她有多麼難受!
當吃瓜羣衆在看待名人離婚時,我想給的建議只有一個。那就是「婚姻」這個制度,絕對是依據法律條文白紙黑字所設定的。因此,它捆綁了妳和他的自由,而這個限制,從你們簽訂後,一直到脫身前,都有着強烈效應。
要知道,談戀愛分手,是兩方之間只要有一方想提,就構成這個「分手」的過程。然而婚姻想抽身,則必須是雙方都得要合意簽訂,纔有可能還你自由。因此要給大家的建議就是,不要只看到結婚時的喜悅,更不要只想到婚姻內的相處,還得要思考退場時的機制,否則喪失自由後的代價,有時候可能需要用一生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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