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元的宜春一日遊?這樣的便宜切莫貪!

文化旅遊部近日部署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並公佈了專項整治行動的第一批指導案例,其中包括江西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執法人員查處的組織旅遊者到“靈芝科技館購物一案。

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執法人員在接到羣衆舉報後,立即組織開展線索覈查工作,在某“靈芝科技館”外執法檢查時,發現一輛載有37名旅遊者的旅遊包車。經查當事人某食品商行洪某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團費每人28元的價格招徠旅遊者參加“一日遊”,並安排旅遊者到其經營的“靈芝科技館”購物。調查期間,當事人委託商行經理徐某某接受調查詢問,徐某某在詢問筆錄中承認,爲擴大購物店(“靈芝科技館”)的影響力,當事人在未取得旅遊主管部門許可、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也未有旅遊服務的情況下,委派工作人員在宜春及周邊城市,以每人28元的價格售賣宜春一日遊線路產品、招徠遊客。當事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給予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得益於羣衆的積極參與。近年來,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針對旅遊市場亂象多次開展專項整治,營造“旅遊亂象整治人人蔘與”的氛圍,該案件的線索便來源於羣衆的舉報。

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執法人員表示,目前旅遊市場存在的不合理低價遊,絕大部分是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招徠遊客,在旅遊過程中強迫、欺騙、誘導參團遊客消費,從中獲取回扣。從表面看,遊客享受了價格便宜的旅遊服務,但實際要付出更多額外的經濟成本,而遊客在購物店購買的商品質量參差不齊,有的甚至是三無產品。“不合理低價遊危害大,選擇旅遊產品的時候務必慎重,仔細詢問旅行社資質,選擇合法正規的旅行社,切莫貪圖小便宜。”

江西財經大學旅遊與城市管理學院院長鄒勇文表示,在遇到誘導購物甚至強買強賣的無良行爲時,遊客要保留好合同和發票等相關證據,及時聯繫相關部門,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鄒勇文還建議,文化和旅遊行業主管部門、執法機構及相關行業協會要以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爲契機,提升行業治理和服務水平,從制度設計層面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以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和旅遊消費需求。

江西美景科技集團經營着多家旅行社,該集團副總經理李鼕鼕表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旅行社從事旅遊業務的資格證明,也是遊客在購買旅遊產品時判斷相關企業是否有能力承接業務的依據之一。一些不法商人以“低價遊”“零團費”的幌子非法經營旅遊業務,騙取遊客的錢財,使得遊客對旅行社產生不信任。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有利於淨化旅遊市場,幫助合法經營的旅行社樹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