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老翁猥褻8歲女童下體 還稱「老了不適合坐牢」求緩刑
一名79歲老翁阿忠騎腳踏車行經一處宮廟廣場時,發現女童小秋(皆爲化名)年幼可欺,便騙對方說要教騎腳踏車,把人帶到宮廟偏僻角落,隨後就將手伸進女童內褲裡猥褻得逞,沒想到他挨告後雖坦承犯行,但自稱年紀大又有病在身,不適合坐牢,因此盼能和解或是從輕量刑,不過最後仍被判刑3年2月。
據判決書,阿忠今年1月2日下午4時在臺中市大里區某宮廟廣場騎腳踏車,過程中看到小秋有機可趁,便以教導騎乘腳踏車、告訴她秘密爲由,把人扶到偏僻角落處,之後就獸性大發,強行脫掉小秋褲子伸手撫摸下體,嚇得女童無法說話,但結束後小秋立刻將受辱經過告訴媽媽,因此當場被逮。
法院審理時,阿忠辯稱自己有意和解,是對方不肯,稱案發後已高齡80歲,身體有病痛在身不宜入監服刑,因此希望法官依刑法規定酌量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但女童媽媽則稱不希望跟「阿忠」和解,而且女兒的成績本來很好,本案發生後,都沒有辦法睡覺,希望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後認爲,阿忠犯案時爲79歲,與妻子、1個兒子及2個女兒,而被害女童才年僅8歲,兩人相差71歲,他明知女童年幼,竟無法抑制自身性慾,強制猥褻女童,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而犯後未獲被害人原諒,無法適用減刑規定,因此判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