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 Yeo:要注意外國人投資美國房地產的法案
2014年7月14日,博鰲·21世紀房地產論壇第14屆年會在海南三亞海棠灣萬達希爾頓逸林度假酒店隆重舉行。年會以:“迴歸‘新常態’:結構化調整與經濟再平衡”爲主題,邀請政界、地產界、金融界及學術界權威人士出席會議,凝聚共識、樹立信心,堅定中國經濟結構調整與房地產市場轉型之路的多元健康發展。本站房產作爲本屆論壇的首席合作媒體,將全程直播論壇盛況。下面有請Mayor Brown律師事務所Partner夥伴人Andy Yeo爲大家介紹投資美國房地產的結構設計和交易策略。
【Andy Yeo】大家好,你們可能有一點累了。談法律是比較枯燥的東西,我儘量的縮短。今天就是要跟各位分享美國投資的法律概念和交易的策略。
首先介紹Mayor Brown,這是一家百年老店的國際律師事務所,我們在美國的總部是芝加哥,1881年成立。我們在亞洲總部是在香港,在1863年,清朝時就已經成立了。我們在中國也有不少的點,北上廣都有。自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外商紛紛的涌入中國,我們代表很多外商到中國來投資,我的部分就是房地產,因此幫了很多國外投資公司到中國來投資。大概四、五年前,整個浪潮就轉變了。現在我們幫助中國的企業到國外投資,在歐洲我們有五個律所,南美有兩個律所,巴西有兩個點,當然現在巴西的同事跟德國的同事現在不講話了(因爲世界盃)。
美國是今天的焦點,剛纔說過了,總部是在芝加哥。不過我們在東海岸,包括紐約、華盛頓、夏洛德、舊金山、洛杉磯都有律所。這一系列都是我們在房地產得到的將向,我原來主要從事中國的房地產開發,我同時是新加坡律師、香港律師和美國律師,我雖然在上海,但是我經常要到這些地方,繼續幫中國企業和其他企業進行房地產方面的投資。
美國房地產業務
我們對中國企業到美國投資,提供的服務包括六、七項,公司及房地產項目,介入美國之前會有很多的問題,包括法律方面的問題,無論你是純粹的收購,還是開發,我們也能夠介入你們的策劃。如果大家想象一下2008年左右,有很多好的項目,如果現在也可以找到好的項目是不錯的。房地產金融是大的內容,我們在美國的法律團隊是專門做房地產金融的,還包括海外公司架構的設計,還有稅務。
大家想到稅務,就會想到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在美國處理稅務的人往往是律師事務所,因此我們有很強的團隊在紐約、舊金山和芝加哥,主要是幫客戶做稅務的策劃,我們在酒店和休閒地產方面,在美國、歐洲也做了很多的項目。這個是我們代表的客戶,不久前平安保險在倫敦買了一家百年的保險公司。
金銀島的開發是不簡單的,我們跟亨瑞集團進行了密切的合作。
現在跟大家分享美國投資項目的法律內容,中國的合同法要求公平公正,美國以及國外的法律契約精神是非常大的因素,如果不照顧自己,法院是不會照顧你的,因爲到處都是律師,你自己不請律師保護自己的話,法院是不會保護你的。美國買房產的時候,買賣合同基本上是分爲三種,一種是產權特殊或者是有限的擔保契約。中國購買一棟房屋的話,基本上有產權的保障。如果在美國購買房產的話,力量不夠的時候,對方就會給你非常苛刻的條件。在我的手中,我沒有做任何損害產權的任何行爲,在此之前的其他人,或者是第三方有什麼損害產權的行爲,我就不保證了。
另外一個極端的案例,就是完全沒有擔保的契約,房產是怎樣的,就是怎樣的,你買了以後,就要承擔風險。有擔保的契約比較少見的。美國房地產的交易過程中,一定有產權保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別人不會花很多的時間或者是資金請律師和看權屬的問題,必須是比較大的開發項目,律師就會幫客戶看,如果只是買小房屋的話,一般是付保險費,就可以搞得定產權以及保障的問題。
轉讓費基本上什麼國家都有的,在美國是由州和市決定的,因此情況是參差不齊的,華盛頓還包括登記稅,加起來是2.9%,加州和其他的市都是0.1%,有的地方是比較高的,因此要注意的。
融資抵押問題,美國的融資抵押的概念,貸款方在違約情況下,沒有對您的追索權,也有銀行要求向你個人追索的,因爲有不同的門檻。例如我將房屋抵押出去,日後付不起還款的話,貸款方唯一的補救就是我的房產。
美國對外國人的徵稅,這是非常複雜的內容。全世界美國的稅法是最複雜的,聯邦政府徵外國人的稅分兩種,一種是所謂的美國來源的收入,這是代扣代繳的方式。如果不屬於這一類的話,還有一種是更高的,就是所謂的ECI,你的收入是跟美國的貿易收益是有關的,從而產生所得稅,大概是35%左右。如果你是美國來源收入付稅的話,根據中美稅收協定的規定,會有所減免。
美國貿易經營有關的收入
稅率跟美國徵稅的程序原則是相同的,不分美國人還是外國人,雙邊稅務協定沒有多少減免。房地產行業中,一般要注意的內容,就是外國人投資美國房地產的法案,這一法案向下,只要在美國只要有房產處理掉了,肯定是屬於ECI,而不是美國來源收入的收入性質,所以這個稅項比較高,不過也有很多方法去避免、規避這個稅項,剛纔也提到了這種房地產投資信託,其實有很多機構的投資人用這種方式去持有美國的房地產,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比較大的類型的投資,好處就是因爲畢竟只要投資信託符合要求的話,你要做REITS的時候,你在淨收入和資產方面,所有權方面稅法設了很多的要求,只要符合這些要求,你轉讓的時候,稅就是可以忽略的,這一環節的稅就不用付了。
如果投資美國房地產的話,現在不講開發,不能用投資信託的方式持有的,這是非常典型的結構。倒數第二的投資信託,至少有100年的股東,如果是國內控股的信託,中國投資者將他的股份賣掉的時候,就不用付稅的,因爲不是ECI,這邊超過50%的話,中國的投資者不能持有超過49%或者是少於50%。很多中國大的企業,一直以來都是控股的,他們不太容易能夠接受這樣的比例安排。如果遵循這種結構的話,你的稅賦就不會很大。根據中美雙方稅負協定,對中國投資者有怎樣的優惠。這裡提到892條,投資者是指政府的投資者,一般的非政府投資者,普通股的股息減到10%,這是跟美國人相同的,就是我說的ECI,個人信託是15%到20%,我就講到這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