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送安家費 毒梟御用律師判刑

毒梟御用律師李柏杉遭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2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律師李柏杉多次替製毒集團辯護,竟趁律見幫毒梟傳話給收押犯嫌,表示若一肩扛,可獲安家費後因如數給付遭舉發。檢方查出李還替其他製毒集團傳話,讓罹癌製毒師扛下所有的罪責行徑宛如臺版毒梟影集士林地院判決,李犯使人犯隱蔽罪判徒刑8月、2個非公務員泄密罪,並判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72萬元,可上訴。

據瞭解,42歲李柏杉受委任案,7成以上都是毒品案,宛如毒梟御用律師,現仍執業。2017年間,檢警破獲陳銘輔販毒集團,陳逃亡遭通緝,旗下洪姓男子遭收押。李接受委任,7天10次前往看守所律見並傳話給洪,只要扛下製毒罪行不供出陳,每月可獲3萬安家費。

考量大陸妻子工作,坦承自己製毒,直至解除禁見,妻說每月只拿到2萬多,氣得洪要求一次拿300萬,卻遭藉故拒絕,洪解除委任,寫信檢舉稱,「律師每次見面,不是討論案情,而是轉達幕後主嫌口諭,要我擔下所有罪行。」

檢方查出另一件新北市山區製毒案,被收押的賴姓製毒師患口腔癌,李再次以替首腦傳話,要他一肩扛;同時告訴出律師費共犯,「不用擔心,沒人指認你」,共犯即辯稱只租屋給賴,不知他製毒。

李向檢方坦承,將賴的供述內容包括受「大哥」指使製毒,查獲「製毒筆記」等內容泄漏給集團共犯。判決指出,李的行爲已妨礙偵查,逾越擔任辯護人是要保障被告訴訟權得以合法行使範圍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