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江宜樺父親贈屋 未繳贈與稅?
江宜樺位於臺北市同安街的房產,在財產申報上註明「受贈」,但地政機關登記的卻是「買賣」。是江財產申報不實,還是協助父親逃漏贈與稅呢?箇中內情值得深究。
預定在春節年假後正式接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學者形象清新,不論藍綠陣營或學界同儕都對他不乏好評,是公認的「乖乖牌」,然而,《財訊》調查發現,江宜樺卻涉嫌財產申報不實、甚或逃漏贈與稅!
不論在擔任研考會主委或內政部長任上,江宜樺申報的公職人員財產資料中(政院副院長時期的最新財產申報尚未公佈),都有一戶位在臺北市中正區同安街的房地產,這是一棟屋齡20多年的四層公寓,江宜樺持有的是約30坪大的二樓房屋,以及約11坪的持分土地,他歷次申報取得這項財產的原因都是「受贈」。
然而,在地政機關的資料裡,江宜樺在2000年3月登記取得這戶房地的名義卻是「買賣」,前一所有權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樺的父親。如果江宜樺的房地產是受贈而來,登記名義爲什麼不是贈與呢?
許多人看到這裡大概已經「心裡有譜」,根據地政法規,土地移轉登記前必須出具完稅證明,除了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之外,因贈與而取得的房地產,相較於買賣不動產還多了一項稅負--贈與稅。我國贈與稅在馬政府執政後的2009年調降爲單一稅率10%,在此之前則依不動產價值而有4%~50%不等的贈與稅。
根據登記資料,江宜樺的這筆土地在2000年移轉時的公告地價爲每平方公尺11.7萬元,換算下來的總公告地價約450萬元,即使不計也應課稅的房屋評定現值,扣除當年贈與稅法下的1百萬元免稅額,僅土地的部分適用的贈與稅率爲12%,也就是42萬元稅金。
江宜樺的土地登記資料與財產申報內容有出入,究竟是他財產申報不實,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同時造成地政機關登載不實?無論如何,這件事恐讓新閣揆的誠信打上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