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黑心油」遭重罰2520萬 創食品廠史上最高
大統混油風爆持續延燒,彰化縣衛生局18日下午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大統祭出首波新臺幣2520萬元重罰,並建議檢察官求處最高的3年有期徒刑,實行重刑重罰,是有史以來對單一食品公司開罰的最高金額。
大統長基食品廠公司遭人檢舉橄欖油不純,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包括橄欖油、葡萄籽油等多種油品都有使用廉價食用油混充的情形,而爲讓問題油品顏色接近真實,業者還使用銅葉綠素等進行調色,其中辣椒油竟是由辣椒精(調味)、辣椒紅(調色)及沙拉油混合而成,完全沒有天然辣椒成份。
衛生福利部發言人王哲超表示,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標示不實的油品高達36項,每項最高得處20萬元罰鍰,累計可罰700多萬元;違法添加色素的油品有34項,每件10萬元,可罰300多萬元,而混充假冒的油品最高可罰款到1500萬元。衛生局將一件一罰,加上先前不配合稽查部份,共已開告2500多萬罰款的行政處份,創下國內最高罰款紀錄。
彰化衛生局下午已勒令大統食用油生產線停工,直到改善爲止。而稍早大統負責人高振利再度出面道歉,表示願意退貨。
衛福部長邱文達18日在立院受訪表示,根據最新的食管法規定,總計裁罰的2520萬部分是衛福部目前可以主導的部分,刑法判決的部分則尚未確定,若有判刑可以再處最高3年以上的徒刑,且依情形還可再追尋業者的不法利得,刑責相當重,會是創下天價開罰的首例,呼籲廠商要好好注意,「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