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判刑!綿陽這家火鍋店使用“地溝油”!

(原標題:多人被判刑!綿陽這家火鍋店使用“地溝油”!)

吃貨們都說

沒有火鍋的夏天

是不完整的夏天

小綿想說

要是吃了地溝油做的火鍋

整個夏天都會留下陰影

清新的裝飾風格,極具“回憶殺”的黑板報,再加上牆上張貼獎狀,讓人彷彿一下穿越回到了學生時代。

在綿陽高新區,就有這樣一家主打校園”風的火鍋店。可令人唏噓的是,原本應該清純的“校園”,卻被“地溝油”給玷污了。

近日

綿陽高新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

一審認定該火鍋店三名合夥人

均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主打”校園回憶”的火鍋店

使用的卻是“地溝油”

在綿陽高新區有一家主打”校園回憶”的

火鍋店——校園煮藝。

根據“天眼查”網頁所顯示信息,該火鍋店成立日期爲2020年11月4日。從某點評網站上記者發現,對於這家店不少網友給出的是五星好評,評語中包括“很好很乾淨”“味道一如既往的好,菜品一如既往的新鮮”等字眼

然而,一個月後爆出的一件事情,讓不少曾經前往該火鍋店的食客們紛紛倒了胃口

2020年12月初,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和綿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高新區的火鍋店進行專項檢查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校園煮藝”火鍋店廚房內,發現了多個可疑的桶。

“它的火鍋油,是專門用一個不鏽鋼的桶進行分裝的,我們就從這兒發現他的可疑之處。”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告訴記者。隨後,執法人員查看店內監控,監控當中記錄了店員將火鍋廢油收集、熬製、到重新端上餐桌全過程

法院判決書顯示

2020年12月2日下午

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綿陽高新區校園煮藝火鍋店

當場查獲回收的火鍋廢油20.5公斤

熬製好的“老油”61.5公斤

熬製好的混合油(含地溝油)232公斤

經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

綿陽高新區校園煮藝火鍋店

使用的餐廚垃圾(廢棄火鍋油)

“地溝油”!

廢油過濾熬製成老油

只爲降低火鍋店成本

隨着案件的審理,越來越多的細節開始浮出水面。

2020年10月,陳某王某張某與他人合夥出資,在綿陽高新區一小區1層22號商鋪經營綿陽高新區校園煮藝火鍋店。其中,陳某佔股25%,王某佔股10%,張某佔股20%,由陳某全面負責火鍋店的全面經營,王某負責火鍋底油製作,張某負責後廚。

爲降低火鍋店成本,三人合意使用火鍋廢油熬製“老油”後再製作新火鍋油。

過程中,陳某安排服務員將火鍋廢油統一收集,王某安排金某某(17歲,另案處理)、李某某(17歲,另案處理)

將火鍋廢油過濾製作成“老油”。陳某、張某協助熬製“老油”後,再由王某將“老油”和新油按照固定比例混合熬製加工成火鍋底油。製作完成後,三人將火鍋廢油製作的火鍋油,銷售給消費者食用

根據該火鍋店的銷售單顯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2日期間,

該火鍋店生產、銷售含有“地溝油”的鍋底共計1.4萬餘元

,但實際未收費(免鍋底)。

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三合夥人被判刑

涉嫌犯罪,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人前後均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高新區法院認爲,被告人陳某、王某、張某

違反國家食品管理法規,夥同他人將廢棄的餐廚油脂收集後進行再處理,並將處理熬製的非食品原料“老油”用於新的火鍋底料製作後再次銷售給顧客食用,其行爲觸犯刑律,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和他人的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按各自的行爲、地位、作用、情節等量刑處罰。

綜上,爲打擊犯罪,維護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人均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到一年不等,緩刑一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並各處罰金二萬八千元。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什麼是“地溝油”?

“地溝油”是一種質量極差、極不衛生的非食用油,使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通過加溫、除雜、除臭、過濾等工序進行提煉。

“民以食爲天、食以安爲大”

小綿覺得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拿老百姓生命健康換利益的人

該!遭!

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鄧勇

責編樑丹蕾 審覈: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