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要學妹當小三 潑飲料逼下跪
北投警分局馬姓員警在分局旁強逼執勤中女警下跪5分鐘,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制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兩年前任職臺北市警北投分局的馬姓員警,霸凌剛結訓分發的小女警1年之久,藉學長身分強逼交往,遭拒絕後,竟強拉女警到分局旁崗哨,朝臉部潑灑飲料、辱罵逼迫下跪5分鐘等,女警向上反映卻換來調職處分。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認定馬男以強暴方式妨害女警行動自由,依強制罪起訴。
馬男案發時任北投分局警備隊員警,見到剛從警專結訓分發的小學妹不知警察內規,就偷看對方手機內照片,發現她手臂有刺青,就以此要脅,如果不答應和他交往,就要將刺青一事告訴長官,害她丟掉工作。但女警知道張男已結婚,並且是分局的問題人物,斷然拒絕交往。
2019年5月,馬開始不斷騷擾女警,除拿走對方包包,還曾一晚撥打200通電話。女警拒不見面,馬又到寢室外踹門,還四處放話說兩人已經交往。同年9月9日,馬脅迫正在執勤中的女警,到北投分局側邊崗哨前,怒吼「我現在就是要玩你,可不可以?」女警大聲駁斥「不可以」,竟遭馬朝臉部潑灑飲料,咆哮20分鐘,過程中分局同事無人理會,只有路人在旁看戲,期間女警無奈被迫下跪,5分鐘後起身要離開,但馬卻拉扯防彈背心不讓她走,整個過程持續半小時,女警事後向分局督察組反映遭霸凌。
女警指控,分局督察組後來卻是草草了事,整個職場霸凌持續1年。但上級卻在案件還未釐清,以影響警譽爲由,將她處分並調整到其他分局,好像坐實了兩人有曖昧,面對其他同事異樣眼光,爲了維護自己的清白,只好請律師到地檢署遞狀提告。
士檢偵查後,馬男朝執勤女警潑水,涉犯公然侮辱罪部分已先起訴,近日針對馬強逼下跪、徒手拉扯穿在身上的防彈背心,還有在同年5月間強行拿走女警包包,依強制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