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目睹媽媽幫叔叔吞吐 狠母:告訴爸爸就打死你!小孩再生就有

兒子曾目睹母親叔叔吞吐,嚇得告訴綠帽爸真相。(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田姓男子妻子裴女戴綠帽,但在2019年12月間突然希望獨自跟兒子住在她所經營麻油雞店,不料竟在店內與蘇男摸胸愛撫,甚至被監視器拍下疑似「吞吐」的畫面,隔年1月甚至問未成年子女蘇男帥不帥,還恐嚇小孩「如果你告訴爸爸我會和叔叔一起打死你,小孩再生就有了」,新北地院依照侵害配偶權判裴女與蘇男須賠償16萬元。

判決指出,田男越南嫁來臺的裴女結婚多年,並且還有一個兒子,原本家庭幸福美滿。原先在夜市鳳爪的裴女在2019年10月時告訴先生自己想開家麻油雞店,以改善冬季的收入,同年12月時她又以工作疲倦、不想往返爲藉口,帶着孩子住在店內,田男爲體恤妻子便順從意見,一個人住在家裡也沒多想,沒想到這竟是悲劇開端

2020年4月時孩子告訴田男「媽媽最近怪怪的」,田男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老婆在店內跟同樣是越南同鄉的蘇男在店內摟抱、摸胸、摸生殖器等互相愛撫,甚至還有疑似口交等畫面,麻油雞店幾乎成了偷情砲房,讓田男看了直抓狂。

更誇張的是兒子還跟田男說1月時纔跟媽媽及蘇男出遊,裴女問了孩子「這個叔叔帥不帥?要不要這個叔叔當你爸爸?」又恐嚇孩子「如果你告訴爸爸,我會和叔叔一起打死你,小孩再生就有了」兒子也曾經目睹過母親幫蘇男吞吐口交,種種離譜行徑讓田男決定提告,並請求精神撫慰金60萬元。

開庭時裴女坦承確實出軌,但也跟法官說明婚姻會變成這樣,是因爲田男4年前也有外遇,當時他跪下說要離婚過,當初跪下希望能夠給他機會,還說如果要離婚就要帶小孩去自殺等語;而蘇男則表示與裴女有超出朋友界線,但沒有發生性關係,認爲60萬元賠償太高。

法官考量裴女在夜市賣鳳爪收入約2萬2千元,而蘇男在印刷廠月入2萬元,每個月還要寄錢回越南養未成年子女,雙方經濟能力狀況有限,因此依照侵害配偶權,判賠雙方須賠償田男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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