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ETF收取費用不合理 金管會:規模越大管理費應減少
立委施義芳今天(7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指出,國內ETF收取管理費用跟國外「差很大」,國內ETF收取費用率過高,跟美國ETF的費用率相差高達20倍,「難怪臺灣基金規模一直無法成長」,要求金管會應檢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基金規模越大,收取費用應該要降低,會來檢討收取費用的合理性。
施義芳以美國知名的「Vanguard整體股市ETF」(簡稱VTI)來舉例,VTI基金規模約新臺幣23兆,管理費每年僅收0.04%;但臺灣的「元大S&P500」ETF規模才60億,管理費每年卻收0.5%,還要加計其他費用0.27%,共收0.77%。兩檔ETF一相較起來,收取費用率整整相差了20倍。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ETF規模越大本來費率就應該要減少,這涉及到固定成本跟資產規模,管理費用會有一些不同,會再詳細檢討看是否有改善的空間。
證期局局長王詠心則指出,目前國內是會在契約中訂定費用率,有少數基金是依照規模大小來訂,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管理費會減收,但也有發現有的基金規模越來越大,但還是收原來的管理費。
王詠心坦言,目前管理費用率採自訂,怎麼收無法強制,也就是交給市場機制,如果管理費訂的太高,那檔ETF或基金在市場上也會沒有競爭力,其實投資人都會去比較,金管會就是要求須完整揭露。而針對規模較大的基金或ETF,也會鼓勵修改契約,改採級距式收費,規模越大、管理費應該要越便宜。
《ETtoday新聞雲》記者實際去看「元大S&P500」ETF,確實是依照基金規模採級距式收取管理費,規模20億元以下收0.5%;20億到50億是0.4%;50億元以上收0.3%。以該檔ETF目前規模60億來說,是收取0.3%管理費。
投信業者指出,國外ETF發行商其實有可以讓投資人自由選擇請顧問做投資組合建議的服務,業者除了管理費用收入,還可以收取「顧問費」。反觀臺灣的銀行、證券商則無法向投資人收取顧問費。倘若採用再更低的ETF經理費用,恐無法支援公司繼續營運管理、開發研究、行銷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