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貸款觸紅線 央行首開罰
臺企銀發佈重訊表示,因承做豪宅融資,給予寬限期,不符合央行豪宅不應給予豪宅寬限期規範,遭罰100萬元。(王莫昀攝)
央行2012年實施豪宅貸款管制,18日傳出首次開罰案例。臺企銀發佈重訊表示,因承做豪宅融資,給予寬限期,不符合央行豪宅不應給予豪宅寬限期規範,遭罰100萬元。臺企銀低調錶示,會遭央行開罰,主要是認知不同。
央行2010年6月開始對房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並在2012年首度將豪宅納入,到了2016年,央行將房貸管制措施全數刪除,獨留豪宅,但調整豪宅適用門檻,即臺北市超過7000萬、新北逾6000萬,其他地區則爲超過4000萬元。
臺企銀高層指出,遭罰的個案是去年承做高雄一處交易總額7000多萬的店面,因對方只要借2000萬,所以只鑑價3000多萬元,在對方要求一定要有寬限,也就給2年寬限期,如今貸款人也已清償。不料,在金管會金檢時,將其認定爲住宅,由於依法交易價格與鑑價應採高者認定,此案交易價已超過4000萬元,移案央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