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半年竟發現同志伴侶已有妻小 侵害貞操權判賠15萬
同志甲君與網路認識的乙君交往半年,發生多次性行爲後,才發現乙君已友妻小,氣得提告求償。臺北地院認定乙君侵害貞操權,判賠15萬元。(黃捷攝)
甲君在同志交友軟體上認識乙君,兩人進而交往,不僅互贈情物,甲君更期待與乙君同婚,因此數度發生性行爲。甲君半年後赫然發現乙君已有妻小,氣得提告求償,臺北地院認定乙君損害甲君貞操權,判應賠15萬元,可上訴。
甲君提告主張,他2017年12月在同志交友軟體Scruff上認識乙君,乙君資料顯示單身,還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取信於他,並表達追求之意。兩人交往期間,乙君送他訂情戒指,他則回贈手機、潮牌衣物、翡翠項鍊等禮物,還免費幫乙君規劃、監造鐵皮屋。
甲君說,大法官宣示同婚合憲後,他認爲同婚法制化指日可待,遂與乙君多次發生性行爲,直到2018年4月間偶然發現乙君已有妻小,氣得要提分手,乙君卻仍持續說謊糾纏他,害他精神崩潰,因此罹患憂鬱症。乙君欺騙他感情,損害他的貞操權,故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乙君抗辯,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甲君,不敢透露私事給不認識的人,如果因此騙到甲君,他很抱歉;他與乙君的性行爲只有抱在一起,且他曾詢問鐵皮屋費用,是甲君說不用,後來也因爲是違建,已遭拆除大隊拆除。
法官指出,乙君2017年3月1日就已與妻子結婚,卻在交友軟體上寫「亞洲人,38歲,未婚」不實資訊,有欺騙不特定人的情形,乙君也自承對甲君隱瞞婚姻狀況;另依兩人LINE對話截圖,有「第一次都給你了」等語,顯然已發生性行爲,而非只有抱抱。
法官認爲,乙君佯裝單身,欺騙甲君與他發生性行爲,手段違背善良風俗,也具不法性,考量雙方資力,年齡均爲41歲,學歷大學畢業,及甲君的受侵害程度等情狀後,將精神撫慰金酌減爲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