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你達標了嗎?
4月2日,教育部官網公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通知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保證學生充足睡眠需要出發,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中小學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於8:20,中學一般不早於8:00;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於個別因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課間休息和下午上課時間,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應保障學生必要的午休時間;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確保學生達到規定睡眠時間要求。
通知明確,要防止學業過重擠佔睡眠時間。中小學校要提升課堂教學實效,合理調控學生書面作業總量,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或課後服務時間,使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佔正常睡眠時間。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羣打卡等任何形式佈置作業。
通知提出,中小學校要指導家長和學生,制訂學生作息時間表,在保證學生睡眠時間要求前提下,結合學生個體睡眠狀況、午休時間等實際,合理確定學生晚上就寢時間,促進學生自主管理、規律作息、按時就寢。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於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於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於23:00。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註冊登記或備案的線上培訓網課平臺、網絡遊戲的規範管理,採取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確保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爲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
通知還要求,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範圍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各地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或網絡平臺,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確保要求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學生良好睡眠,促進學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