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昌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教授:法律適用上無疑義
▲柯文昌近日因涉嫌內線交易遭最高法院判刑9年定讞。(圖/翻攝自臺灣好基金會網站)
有「創投教父」之稱的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因爲綠點內線交易案,被最高法院依違反證交法判其有期徒刑9年定讞、併科罰金1億元。對於判決結果,柯文昌表示會對所遭受的不公不義判決提起再審,並呼籲檢察總長能就此案提起非常上訴。對此,不願具名的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指出,「這起案子值得重視,但法律適用上並沒有任何疑義。」
這名教授表示,非常上訴需要刑事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之事由才能夠提出,但「這次柯文昌案僅是一個事實認定的問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的構成要件來做處罰,原則上是沒有錯誤,只是每個案件的事實要用到抽象構成要件,可能每個法官在利用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的時候,會有不一樣的認知」,但仍然可以申請非常上訴,只是成立與否,他不敢預言,「但我個人判斷上,機會並不大。」
教授也強調,這起案子確實值得重視,否則犯罪構成要件若是太嚴格的話,有時對企業界是會造成一些困擾,「並非說企業界不守法,但有時對於法律上的認知與在執法的實務上,會有一些差異」。他建議將來法官在衡量內線交易案件時,「可以徵求一些學者、專家,或者是證管會等機構做一個鑑定,請他們判定是否恰當;而這些專業單位與學術單位可以本於客觀的立場,能夠提供法官一個良性的參考,否則若單憑法官一個人的認知,就會容易產生偏頗。」
回顧近年國內知名重大內線交易案,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2014年明基友達李焜耀被控內線交易,最後無罪確定,而茂矽前總經理胡洪九獲悉重大虧損出脫持股案、力晶科技黃崇仁被控內線交易案,也都無罪確定;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的胖達人內線案,被判一審無罪;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的臺開內線案,則發回高院更四審。
至於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在和鑫光電虧損財報出爐前大量賣股,被判2年6個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前全坤建設總經理李勇毅,因趕在公司公佈大幅減資前出售持股,最後判9個月、併科罰金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