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沃牆/落實公平稅負?一窺林全稅改乾坤
▲稅負不公一直是臺灣經濟持續疲軟、貧富差距逐漸加大的肇因之一。(圖/視覺中國CFP)
稅制不公一直是你我心中的「怒」。然推動號稱「史上最強稅改」的林全內閣,卻於日前請辭獲准,瀟灑離開。其任內留下的稅務改革方案,究竟是否能夠成功的被推動,抑或是成爲過往雲煙,只能看「賴神」怎麼做了。
被媒體譽爲「政大財政幫」,以稅務見長的前行政院長林全,之所以要稅改,自有其道理。簡單來說,林全稅改的主軸,在於「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希望在總稅收不變的前提之下,適度增加營所稅收、減少綜所稅收,好拉近二者差距,維持一定的公平性與累進性,以期提升經濟效率。
這的確值得期待,也獲得社會衆多人的肯定。因爲目前綜所稅最高稅率爲45%(全球相對較高國家),和營所稅率17%(全球相對較低國家)差距很大。而45%的最高稅率,加上股利減半抵扣,徒使本國所有投資人的實質稅負提高至49.68%,遠超過外國投資人實質稅負的33.6%,不僅不利於本國投資人,且投資稅負增加,股東的實質稅負也侵蝕近一半的投資報酬,這樣的結果,叫人怎開心得起來?
這幾年國內股市大戶與忠實戶陸續出走,散戶亦紛紛退場,導致股市長期缺乏量能,證交稅也減少;不然,就是設法以假外資之名取得優惠扣繳,造成租稅扭曲,最終影響整體投資環境。尤其臺灣的超額儲蓄率高居全球前茅,之所以無法轉到投資市場,主因還是沒有良好的投資環境。也因此,修改稅制建立好的投資機會,讓臺股免於邊緣化,允有必要。
若就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調高至45%來看(又被稱爲富人稅),也遠超過南韓的38%、香港的16.5%、新加坡的20%甚多。富人稅的實施,雖在社會公平形式上符合民意,卻在實質面上犧牲了經濟效率。加上臺灣高階白領所得本就低於外國,高稅負讓稅後所得更低,於是造成國內人才陸續出走,外國人才亦無誘因來臺,嚴重影響國內高科技產業的技術研發及產業結構調整。
過去基於「兩稅合一制」實施保留盈餘課稅的作法,被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批評爲「形同反企業成長稅」,也影響企業上市櫃的動機。臺灣近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家數明顯減少,足爲佐證。
▲隨着林全(左二)的請辭,稅改是否真能成功成了賴清德內閣團隊需接手完成的課題。(圖/記者季相儒攝)
那麼,稅改要如何改才符合租稅公平、經濟效率、稅政簡化、財政收入及國際潮流等幾大面向?其實,臺灣股利所得全額設算扣抵方式的「兩稅合一」制度,自1998年上路至今已近20年,期間雖2014年「財政健全方案」將原制度「全額設算扣抵」改爲「半數設算扣抵」,並同時將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級距,由原本40%提高至45%,惟此制度已非現今國際潮流,其設算扣抵制亦十分複雜,改革實有必要。
據悉,目前所提出的具體稅改方案包括:個人綜合所得最高稅率由45%降爲40%,將企業營所稅由17%調高到20%,現行對企業保留盈餘課以10%稅率的規定修法減徵至5%。另外,外資股利扣繳稅率由20%拉高到21%,取消「兩稅合一」、股利課稅改採新制,綜合所得標準扣除額由9萬拉昇到11萬元,以及薪資及身障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到18萬元。
以正面視之,稅改雖非一蹴可幾,倘本次稅改方案若能成功,除將達成上述目標外,亦可說是符合國際潮流,又可減輕營利事業帳務負擔及稅務風險,還能引導超額儲蓄於國內投資,讓企業留在臺灣IPO,的確有助於提高國內資本市場的流動性。
然而,稅改如雙刃劍,要顧及效率必遭公平面的質疑。如有論者謂:此次的稅改並無法創造更好的經營環境,反而傷害臺灣。此外,反對者則認爲稅改方案將富豪稅率減了5%,調高了普通收入者之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顯然無法縮小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但針對此一論述,筆者倒認爲在全球化、自由化的時代,對富人課重稅只會嚇跑他們,反而課不到稅。事實上有不少國家課徵富人稅,雖想讓人民有「苦民所苦」的觀念,並安撫其仇富心理,但卻導致富豪們遠走他國,對實質稅收不僅並無顯著改善。反之,若因降低綜所稅率而讓富人們願意繳稅,豈不就能增加稅收並改善貧富差距?
持平而論,稅改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也不能讓所有人滿意,因爲有人得就有人失,有人喜就有人怒。此次稅改雖非「全民大減稅」,但基於稅制改革公平、有效率且能與國際接軌的基礎下,應能有效吸引國內外資金及人才,最終反能擴大稅基、增加稅收、促進經濟發展。所以個人支持政府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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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沃牆,現任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及兩岸金融中心副主任,亦爲富華創投及兆豐第一創投董事、品豐投顧榮譽顧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